,告诉他,他没有过关。到第十天早上,弗格森对未来希望已经塌缩成个心愿:蒂默曼正在写是篇杰作。
事实是,文章不算糟。至少不算特别糟,只是少弗格森期待那种活力,那种能把鸡毛蒜皮话题变成值得阅读文章幽默感。不过,如果说这样失望中还有任何慰藉,那就是蒂默曼似乎也觉得自己写得很差,至少弗格森猜测是这样,因为那天早上从作者手里接过完成手稿时,对方还自嘲地耸耸肩,并且为花这久才做完感到抱歉,但难度确实超出他预期,蒂默曼说,他重写四遍稿子,如果说他从这段经历中学到什话,那就是写作真是份苦差事。
那就好,弗格森心想,完美先生终于懂得点儿谦卑,承认对自己产生怀疑,甚或是承认失败,如此说来,他直担心冲突很可能不会发生,这是好事,大好特好、让人心安事,因为过去几天里弗格森直在想象拳头冲着自己肚子飞来,以及他随即被流放到那个被漠视边缘群体中情景。但他仍然意识到,如果他想让这份友谊完好如初,就定得在蒂默曼周围小心周旋,确保自己不会踩到他脚趾。那可是两个大脚趾,而它们主人也是个大家伙,尽管还算和善,但确是个有脾气人,弗格森这几年就亲眼见过几次,比如最近,汤米·法克斯——被那些和他不对眼人称为他妈汤米[1]——就因为骂蒂默曼是坨高傲自大屎而挨顿臭揍,弗格森可不希望像他妈汤米那样遭蒂默曼他妈顿痛扁。
他让蒂默曼给他几分钟时间,然后拿着文章径自走到操场角:
“问题是:你最喜欢电影女明星是谁——以及为什?项针对范霍恩小姐五年级班上二十三位学生所做调查给出们答案——玛丽莲·梦露以八票之优夺冠,伊丽莎白·泰勒获得五票,名列第二……”
蒂默曼在报道事实方面所做努力值得赞许,但文字就寡淡多,僵硬且毫无生气,而且他把焦点集中在整个故事最无趣那方面——数字,和学生们给出选择理由比简直无聊透,蒂默曼和弗格森分享那些评论基本上没有被整合到稿件里,弗格森边回想着之前些评论,边开始在脑子里重写这篇文章:
“‘哇哇,哇呜。’凯文·莱斯特只用四个字就解释为什玛丽莲·梦露是他最喜欢电影女星。
“‘她看着就是个亲切、聪明人,真希望能认识她,和她交朋友。’佩吉·戈德斯汀这样解释她为什选择黛博拉·蔻儿。
“‘那优雅,那美丽——就是没法把眼睛从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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