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照片很抓人,是个法国人遗容面具悬浮在纯黑背景之上,所以他决定先读这本。读完第段,他意识到这不只是读不下去,而是根本读不懂。还没准备好看这种书,他自言自语说,得等到更大点儿时候。
尽管弗格森读不姨夫书,但却可以研究他是怎和儿子互动,这个话题弗格森非常感兴趣,无疑也是最重要问题,促使他开启对当代美国男性系统性考察,因为他对父亲幻灭感与日俱增,这让他越来越留意其他父亲对待儿子方式,他必须收集证据,才能判断他问题到底是独特个案,还是所有男孩都会遭遇普遍问题。在布朗斯汀和所罗门身上,他接触到父亲这个角色两种不同表现形式。布朗斯汀和子女相处时显得风趣、亲密,所罗门则严肃、温柔;布朗斯汀爱唠叨,会赞美孩子,所罗门则喜欢倾听,会给孩子擦眼泪;布朗斯汀会当众发脾气,责备孩子,所罗门则不置可否,让南希来管教儿子。两种模式,两种哲学,两种个性,种和他父亲大相径庭,种有些类似之处,但也包括个根本性例外:所罗门从来不会睡着。
唐姨夫也不会睡着,因为他已经不和儿子住起,只能偶尔见到他,每个月有个周末,暑假有两周,年才三十八天,但弗格森在脑子里计算这些时却意识到,尽管他和父亲见面次数比这多——除年五十二个星期天,还有他父亲下班回来早,全家可以起吃饭那些晚上,每周大概有三四次,这样加起来,每年有百五十顿星期到星期六晚饭,比唐姨夫和他儿子接触多多——但仍然有个不完美之处,那就是弗格森那位通过姻亲关系获得新表弟,在每年三十八天见面中都是单独和他父亲在起,而弗格森已经很久没有和父亲单独相处过,他仔细回忆下他们俩最近次待在起而房间里或者车里没有其他人是什时候,发现得追溯到年半之前某个下雨星期天上午,当时每周次网球和葛朗宁餐厅泡汤,他和父亲开着那辆老别克出门买做早午餐食材,到塔巴车尼克熟食店,他们拿叫号条,站在人头攒动、食物飘香店里排着队,采购些白鲑鱼、鲱鱼、熏鲑鱼、百吉饼和罐奶油乳酪。段遥远、仍然历历在目回忆——但那就是最后次,1954年10月,他生命六分之以前,如果再减去他已经记不起来人生头三年,那就接近他生命四分之以前,相当于个四十三岁人十年,因为故事讲到这里弗格森正好九岁。
那个男孩名叫诺亚,比弗格森小三个半月。让弗格森感到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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