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是,在姘居那些年里他俩没能在起玩儿,唐姨夫前妻对自己因为米尔德里德姨妈而被甩这件事很愤怒,这也无可非议,但她不肯让儿子同第三者及其家人有任何沾染,而所谓家人自然包括有半阿德勒血脉弗格森。当唐姨夫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决定结婚后,禁令便解除,因为现在切都合法,他前妻也无法再向前夫提出这类要求。最终,弗格森在1954年12月举办婚礼上见到诺亚·马克斯。婚礼是在弗格森外公外婆公寓里办,规模很小,来宾客不到二十位,除双方亲戚外就是几个至交。婚礼现场孩子只有弗格森和诺亚,两个小男孩从开始便很投契,他们都是独生子,都直渴望有个兄弟或姐妹,而且年纪相仿,现在又成表兄弟,虽然是通过姻亲结成继表亲,但仍然算是家人,所以婚礼上初次见面便有种亲上加亲味道,就像正式结成盟友,或者结拜兄弟,因为他们都知道有生之年他们将直会是彼此生活部分。
当然,他们并不经常见面,因为个住在纽约,个住在新泽西,而且诺亚每年只有三十八天可能有空,所以在婚礼之后十八个月里,他们只见过六七次。弗格森肯定希望能再多几次,不过就目前来说,这已经足够拿来评判下唐姨夫做父亲表现,得出些结论,那就是唐姨夫和他父亲很不样,而且同布朗斯汀和所罗门也有差别。但诺亚本来就是个特殊情况,个骨瘦如柴、满口龅牙淘气包,和那两家孩子毫无相似之处,所以对待他自然也需要特殊手段。诺亚是弗格森认识第个犬儒主义者,个无法无天、爱作弄人调皮鬼,个伶牙俐齿话匣子,聪明,太聪明,又聪明又风趣,比当时弗格森脑子更灵活,思维也更成熟,因此,如果你是他朋友——弗格森这会儿绝对已经算是——那和他在起会很快乐,不过,尽管诺亚和他母亲生活在起,每年只有三十八天能见到他父亲,但两人在起时候他却永远在考验父亲耐性,是啊,弗格森心想,他有什理由不跟他父亲作对呢,说到底,是唐姨夫在他五岁半时抛弃他。弗格森越来越喜欢诺亚,但他也知道这个表弟有时让人吃不消,是个顽劣、恼人讨厌鬼,所以他喜欢多少在父子之间有些游移,既支持见弃于人儿子,又同情忍气吞声父亲,而且没过多久弗格森便意识到,唐姨夫和诺亚外出时候总想让他也跟着起去,充当二人之间缓冲器,他在场可以调节气氛,转移下焦点。于是,他们三个人去埃贝茨棒球场看道奇队和费城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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