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由父亲或者母亲来完成,这意味着他大清早就得下楼,因为父亲七点刚过就会出门上班,而母亲还在到处寻找合适开照相馆地方。不过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喜欢睡懒觉,而且早晚都在有门有窗前廊里待着总比在二楼那个阴冷墓穴里煎熬要强,虽然外面天气经常又热又潮,但现在鸟儿们又回来,它们远远抵消任何不适。正是在门廊里,他终于征服字母、单词和标点符号谜团,经由外婆辅导,他挣扎着掌握where和wear、whether和weather、rough和stuff、ocean和motion这类音近义不同怪词,以及to、too和two这种让人气馁难题。在这之前,他从没觉得自己与这位被命运选派来当他外祖母女人有多亲,他对这位来自曼哈顿中城外婆只有朦胧印象,个和善亲切人,他猜是如此,但又特别安静,少言寡语,很难同她建立起亲密关系。他和外祖父母在起时候,喜欢闹腾取乐、有趣至极外公似乎占据所有空间,而外婆被留在阴影里,几乎彻底被抹除。身形矮胖、两腿粗壮外婆,穿着土气又老派衣服和样式古板平底或矮跟鞋,总让弗格森觉得她是属于另个世界人,是另个时代、另个地方居民,所以她在这个世界总是觉得不自在,只能以某种游客身份活在这里,仿佛她只是路过,渴望着回到她属于那个地方。尽管如此,她却懂得切与读书写字有关东西,当弗格森问她愿不愿意帮助他时,她拍拍他肩膀说当然愿意,非常荣幸。艾玛·阿德勒,这位本吉妻子、米尔德里德和露丝母亲,虽然有些枯燥乏味,但却是个有耐心老师,对外孙指导系统而全面,第天她测试弗格森知识水平,因为在制定相应教学计划之前,需要解清楚弗格森目前为止学多少东西。让她欣慰是弗格森已经能认字母表,所有二十六个都认识——大部分小写字母和全部大写字母——既然他已经这超前,她说,这会让她工作比预想轻松不少。她把接下来给他上课分成三部分,上午是九十分钟拼写,接着是午饭休息时间,下午是九十分钟阅读,休息会儿(喝点儿柠檬水,吃点儿李子和饼干),之后是四十五分钟朗读时间。他们会起坐在门廊沙发上,由她边大声给他念,边指出可能不容易理解单词,遇到intrigue、melancholy和thorough这种拼写复杂单词,她会用右手那根肉乎乎食指在单词下面戳戳点点,弗格森坐在外祖母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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