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秘书多默思是第一个意识到这起谋杀案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人。1898年,刚满19岁的他加入英国外交部门并被派驻北平。几年后他因健康问题辞职,但仍然待在中国,在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找了份工作,并逐渐以高效、熟练和寸步不让的谈判者身份闻名。他的性格特征可能遗传自其父——一位精明的什鲁斯伯里[19]牛贩子。多默思很清楚:中国z.府将倭讷视为友好人士,他们会给北平警方施加压力,令其尽快破案。
当有外侨在北平死亡且死因存疑时,标准程序是请该国公使馆指定一位专员监督调查过程。就该专员本身而言,他没有逮捕权,也不能在获得中国警方许可前讯问嫌犯。他不过是一个观察员、一位“中间人”。
多默思知道英国方面肯定希望指派一位专员来监督案件侦破过程,而这位专员会从公使馆的工作人员中挑选。帕梅拉是一位高等外侨的女儿,无论其父是否退休,此案都将备受瞩目。但英国领事尼古拉斯·菲茨莫里斯(NicholasFitzmaurice)不喜欢倭讷,几年前这两人因工作上的事闹翻了。这一情况会使事态更加复杂。
不过,对于韩世清来说,英国公使馆派来的专员会是个大问题。当和多默思一同在犯罪现场时,他就反对这一点,认为专员会妨碍侦破工作。而且,此案并非隐蔽小巷里临时起意的持刀杀人,也不是搞错了对象的拦路抢劫,更不是酒吧里的心脏病发作。这是一桩深不可测、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要么它是一场家人间的争吵,最后戏剧性地升级成为,bao力事件;要么是情杀、仇杀或两者兼而有之。情况已经够糟糕了。在城中之人正如此紧张不安的时刻,一位年轻英国女性在北平(名义上)的华人区被杀害,这种事无疑会使当局惊恐担忧。
多默思意识到他们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于是他建议两人各退一步。韩世清应该占取先机,抢在英国公使馆之前提名某位英方无法反对的人作为专员。常任秘书明白:在公使馆的下属人员中,没有人拥有足以胜任此任务的资历和经验。同样,考虑到该罪案的重要程度,使馆区巡捕房里也没人能担负这一使命。
多默思认为公使馆可能会从上海请人来担任专员。英国在上海的公租界执掌大权;而在公租界,司法和秩序的实际维护者是个性强硬、经验丰富的首席常任秘书贾尔德(FrederickGerrard)少校。此人来自苏格兰高地,曾在驻印度的军队和英国警署服役,随后长期在美索布达米亚地区的巴士拉(Basrah)[20]担任警局副警监之职。多默思知道贾尔德很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