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机需求。在世界某些地区,这种森林砍伐导致降雨模式显著改变,从而破坏首先引发森林砍伐殖民地棉花热潮。48
此外,法院对留置权法执行给债权人另种破坏农民对土地主张手段,并进步将农民置于债务泥潭之中,迫使他们种植更多棉花。美国内战之前贝拉尔、美国南方以及其他地方农村存在相互依存和个人主导体系,让位于这样个世界——国家支持债权人将农村耕作者变为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正如位不知名英国印度棉花作者所解释那样,“在没有聪明才智人士领导地方,z.府必须担负起在更为文明国家可以安全地留给私营企业责任”。49
在印度和其他地方,创建土地私人产权是另个国家主导项目。英国棉产品制造商要求殖民地z.府“管好殖民地事务”,要求建立新土地所有权制度,因为他们认为旧公有制度阻碍“个人所有者权利,让他们无法实施有效耕种”。他们将土地私有产权视为增加棉花产量先决条件。个人需要获得明确土地所有权,然后才可以购买、出售、出租或抵押。这些新财产权利是对传统偏离:例如,在前殖民地时代贝拉尔,各种社会群体之间关系特点是“种姓阶层中基于主仆关系社会地位”,其中“土地出产……是根据社会等级来进行分割”。个人并不控制特定土地,而是享有分享收获权利。位英国殖民*员敏锐地将这种“制度,如果它可能被称为制度话”与“中世纪欧洲”进行比较。然而,在英国人到这里之后,土地被调查,各地主之间界线明确划分,制定每块土地赋税。它创建个“卡特达”(khatedars)阶层,他们控制着土地,并负责纳税。1870年,位英国殖民*员报告说,g,m正在成功。在贝拉尔,“土地占有者是它绝对所有者”。由于卡特达阶层拥有土地,但没有资本,他们只有依赖放债人才可以抵押自己控制土地。为耕种土地,这些卡特达人引入佃农制度,佃农又从放债人那里获得运营资金。在印度和其他地方,正是大地主和放债人从棉花出口种植推广中获得大量利润,而绝大多数小土地所有者或无地农民则陷入债务和贫困泥沼。50
由于土地上私有财产遍布全球农村,土地所有者现在也可以承担缴纳税款责任,并以现金支付,这反过来又鼓励经济作物生产。在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正如在贝拉尔样,英国努力增加税收,并鼓励农民为遥远市场生产,结果削弱村庄集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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