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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霍林赫斯特(6 / 10)

当时长得不错,爆料塞西尔“会操一切”,一边推拿着保罗的腰肢。这个场景实在让我想起所有英语文学里我最喜欢的段落之一,那是《美丽曲线》中,主人公尼克到了一个贵族凯斯勒的大宅子里,老先生请他去书房看看,从特罗洛普聊到亨利·詹姆斯,最后找出一张相片,证明大师曾经下榻在这栋房子里。霍林赫斯特对这场戏的把控,让本来就是一场文雅、老到至极,却也空泛、扭捏至极的文学闲谈,一下精微得不输给最好的文学批评。

里面尼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特罗洛普下来,凯斯勒说:“原来你是个‘特罗洛普粉’?”尼克没有读过特罗洛普,便这样回答:“我觉得我可能不是;我总觉得他写得太快了。亨利·詹姆斯提到他时怎么说来着,‘一铲铲满满当当的对于正统英国事的见证’。”后来聊到尼克正在研究的博士课题,他说他想“看看‘风格’是怎么回事”,“那种同时掩盖又彰显事物的‘风格’”。凯斯勒一下听懂了:“原来你是个‘亨利·詹姆斯粉’。”英文里说你无法同时拥有蛋糕又吃掉蛋糕,但霍林赫斯特在《美丽线条》和《陌生人的孩子》里,都在尝试着一边如同特罗洛普般世故地、满怀乡愁地描写着英国社会,一边如亨利·詹姆斯般不问世事、含蓄节制。也就是说,他既要写得多,又要写得少。

那种在叙事中省掉情节的“小戏法”,英文里有个词叫Ellipsis。《美丽曲线》当中就不时小规模动用过,用来省掉那些尼克在情场中不断变得水性杨花的过程;我亲身体验过的最有名的例子,大概是亨利·詹姆斯的《贵妇画像》。小说上半部如五月娇蕊般的伊莎贝尔,下半部开场不知何时就沦陷在一场绝望的婚姻中。那种浸透了心痛的天旋地转感,是文学提供给我的最为强烈的体验之一。各种Ellipsis,在逼迫读者参与的过程中,想要在他们心中引发的“补白”都是不同的,就拿我们此刻正在推敲的《陌生人的孩子》,每个章节间的Ellipsis所传达的含义,几乎也就是近六百页精妙散文所要完成的意图,要一言蔽之未免粗,bao,但其中也一定有中国古诗词里常见的物是人非,所谓“莫问万春园旧事,朱门草没大功坊”,而陌生人的孩子懂什么,却只道是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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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之前引用的那段夜色描写,达芙妮大约知道了乔治和塞西尔正在吊床那里,寻了过去。黑暗中雪茄的火光一闪,只能很敷衍地将抽烟者的脸孔显现片刻;达芙妮先看到的是塞西尔的脸。

“雪茄点着的那一头,在空中晃动如同光芒黯淡的小虫,几乎要隐入黑暗之中,又突然亮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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