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赫斯特的态度,想必是:这位阿姨能做到的事,我可以做得更好。所以这次创作在洞悉心事和wit(我一向认为中文没有对应的词,暂理解为跳脱灵动的巧思吧)横溢上,作者有意识地限制了供给。但话说回来,除了遣词造句依然无可挑剔,那种绘景状物上的挥洒恐怕是霍先生忍不住的。就像乔伊斯在意大利教写作的时候,让学生练习用文字“素描”,其中有一个后来成为斯洛文尼亚著名政治哲学家的人,叫鲍里斯·弗兰(BorisFurlan),称老师教着教着就忍不住要自己写起来,他称这是乔伊斯的“描写欲”(descriptivelust)。霍林赫斯特有次回答为什么不写戏剧,就因为自己太喜欢描写东西了。
还留在小说第一章,吃过晚饭,塞西尔和乔治出去抽烟。达芙妮在屋里也坐不住,想去外面看看他们。
夜晚似乎把他们全吞没了,只剩树梢微风的轻诉。她只能看出黑与灰之间的一些轮廓,而树和草的气味在空中泛滥。她觉得大自然正借着涌动的气味悄悄恢复自己,而人们—大多数人—却还不明所以地留在屋中。她陶醉地划过草坪,鼻子里是她未加分辨地闻到了女贞的味道、大地的味道、玫瑰的味道。突然走到石头长椅,停下来朝四下张望,她因为自己确凿地只身漂荡在夜色中,而心跳加速。头顶,繁星不停在聚拢,从又高又淡的云后落出,仿佛是已经跟她相熟。她听到不远处一个声音,类似呻吟,立刻又掩住了,然后是一阵辨认得出来的嬉笑声;随后自然是另一种气味,与干草和其他植物不同,那是塞西尔的雪茄散发的绅士气味。
那个呻吟,自然指的是那两个男人为了饭后消食所行的不轨行径。霍林赫斯特这本书一改往日风范,基本没有写握雨携云的鲜活场面,所有发生的事也大多像上面这段话一样,半隐半现在夜色中。一方面,只看这样的描写就已经是一流的文学了,更要紧的,是那一声“呻吟”难道就比荷枪实弹输了性感?Chiaroscuro在法文里叫clair-obscur,一再说语言比人聪明:光和暗又直接联通了“清晰”和“朦胧”。华莱士·史蒂文斯说,诗歌应该“让那些可见的更难看清”。其实诗人性情也没有那么讨厌,他只是做了好事又不肯明说:好的文字要引诱你相信,如果只是“可见”,那就什么都没看到,你得看得更刻苦和用心一些,而事物真正的本来面目,或许只在想象中才能看清。
3
说到《陌生人的孩子》口感和以往的霍林赫斯特略有不同,就像上一部分试图概括的,那是因为他想做一件不一样的事。而他在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