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她吓坏,下意识地抽开身。他明白她感受,便放开她。可是两天后晚上,他们又出去。
兰尼兴高采烈地来找她。他有着狂放想象力,他无牵无挂,快乐而自由。他被家人宠坏——他们完全接受、完全赞同他。他有自在灵魂,他充满快乐、自信和古怪念头。他告诉她,他每天早上醒来就开始唱歌。他上厕所时候会把吉他带进厕所,边弹边唱。她听得目瞪口呆。在她家里,每天清晨都静悄悄,大家起床都是懒洋洋,要是她像他样,大家会觉得她疯,会觉得她是在扰乱安宁。和她相识之后,他也直都如此。他还会把大家聚在起,突然叫她上车,载着车人去酒馆或去某人家,要就是到格林威治村[29]去。不管去什地方,他都闲不下来,他走来走去,会儿拿块比萨饼,会儿表演段吉他,或是心血来潮去拜访突然想到朋友。他整晚都和她在起,却很少给她性方面压力。她就这样陷进去。和他相比,她觉得自己很庸俗,被连串责任(论文、工作和要读书)约束着。他摆脱这些琐事,他说生活不只如此。生活是为快乐。她倾慕他,认同他看法;她想像他样,但做不到。所以,她既过着他生活,也过着她自己生活。她通宵玩乐,如此夜复夜。她白天经常睡觉,但也没耽误自己事。她变得非常憔悴、疲惫。她开始怨恨,因为她觉得兰尼只是需要个观众。当她试图加入他们,跟大家起唱歌,或用双手揽住他朋友们(她认为也是她朋友)时,他就变得冷淡起来。对于他来说,她只是赞美微笑,是掌声,是崇拜目光。
他们很少单独在起,因为她回家时候,大家会挤进车里,和他起送她回家。如果他喝醉不能开车,就会让别人送她回去。可是,在少数几次送她回家时候,他会在私家车道上用手揽着她,她会转身对着他,给他爱亲吻,抱着他,也任由他抱着自己。身体里冲动不再让她害怕,她感觉心醉神迷。她喜欢他身上味道,不像大多数男孩那种须后乳或古龙水味道,而是他自己气味。她喜欢他手放在自己身体上,却不会得寸进尺。她觉得自己爱上他。段时间以后,她开始邀请他来家里。他认为这是暗示他们关系可以更近步,或许真是这样吧。但她总会在暧昧气氛快要越界之时抽身而退。
他们谈起有关性问题。他再三保证,她却疑虑重重。她不能越轨。她想要他,她身体想要他身体,她心灵也需要这种经历。可是母亲对性极端说法铭刻在她脑中。性与肮脏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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