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到尽头,但前方仍有片芦苇丛生宽阔草地,挡在丹德里恩和长着成排赤杨河岸之间。诗人勒住马,小心翼翼地四下张望,却什也看不见。他竖起耳朵,听到只有蛙鸣。
“好吧,伙计。”他用嘶哑嗓音说,“不成功则成仁。跑吧!”
珀迦索斯稍稍抬起头,竖起平时垂落耳朵,怀疑地看着他。
“你没听错。跑。”
骟马不情愿地迈开脚步,马蹄踩上泥泞土地,发出嘎吱嘎吱响声。青蛙忙不迭地跳开。只野鸭在他前方几步远飞起,嘎嘎叫着拍打翅膀,让诗人心脏停跳瞬间,然后以加倍力道和速度狂蹦起来。珀迦索斯却对鸭子视若无睹。
正死前会死上千百次。勇士只死次。但命运女神垂青勇士,蔑视懦夫。”
士兵眼中钦佩更加强烈。可惜他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丹德里恩只是在引用首英雄史诗,还是别人写。
“理应报答你们护送。”诗人从怀里掏出只叮当作响钱袋,“在你们返回要塞,回归职责约束之前,去找家酒馆,为健康干杯吧。”
“感谢您,阁下。”队长脸有些发红,“您太慷慨,虽然们——请原谅们把您人留下,毕竟……”
“没关系。再会。”
“英雄骑着马……”丹德里恩低声念道,从短上衣内袋里掏出块手帕,擦擦颈背冷汗,“无畏地穿行于荒野,毫不在意蹦跳蜥蜴和飞翔巨龙……他不断前进……最后来到条大河边……”
珀迦索斯喷喷鼻息,停下脚步。他们站在河边,伫立于高过马镫芦
吟游诗人潇洒地歪戴着帽子,用脚跟踢踢马腹,朝溪谷前进,口里吹着《布勒林恩婚宴》曲调——那是首家喻户晓、但内容极不得体歌谣。
“要塞号手说他是个只会混吃混喝懦弱蠢货。可实际上,他却是位久经沙场英勇绅士,虽然他诗很蹩脚。”阴郁士兵话语传进丹德里恩耳朵。
“说得没错,”队长答道,“他并不胆小,没人可以这说他。注意到,他刚才连眼皮都没眨下。更夸张是,他还在吹口哨,你听到吗?哈哈……他说什来着?他是位大使。这看来,大使还真不是随便找个人就能当。反正脑子没毛病人当不……”
丹德里恩催促马儿加快速度。他不想破坏自己刚刚赢得声誉。而且他心里明白,恐惧已经让他口干舌燥,甚至没法继续吹口哨。
溪谷阴暗潮湿,湿乎乎黏土和腐烂落叶层吸走深棕骟马马蹄声。他给这马取名叫“珀迦索斯”。珀迦索斯走得很慢,始终低着头。它是少有对什事都满不在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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