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妮小心将文章折成四方形。“迈修的奶奶写的文章。我们来阿拉斯加之前几年她过世了。”迈修祖父母的照片放在她腿上,日期是一九四〇年。“妈妈,我要怎么停止爱他?我会……忘记吗?”
妈妈叹息道:“啊,那个,宝贝女儿,爱不会消逝、离去、死亡。大家都说会,其实不会。如果你现在爱他,十年后,四十年后,你还是一样爱他。或许不会像现在一样,会稍微淡一点儿,但他已经是你的一部分了,你也是他的一部分。”
蕾妮不知道这番话带来的是安慰还是惊吓。她会永远像现在这样吗?感觉好像心变成裂开的伤口。她真的能够重新找回快乐吗?
“不过啊,爱也不是一生只有一次的。如果运气够好,就会
四日
大家都以为自己知道“野”这个字的意思,因为从小到大经常用来形容动物、头发、不听话的孩子。然而只有在阿拉斯加,才能真正领会到“野”的意义。
我和丈夫艾克哈各自来到这里,这似乎没什么,但其实很重要。我们各凭自己的意志决定文明不适合我们,而且那时候我们都不年轻了。当时正值大萧条期间,我和父母与六名兄弟姐妹住在一栋小破屋里。所有东西总是不够——时间、金钱、食物、爱。
是什么让我想到要来阿拉斯加?即使到了现在,我依然想不起来。当时我已经三十五岁了,早已是所谓的老处女。我的妹妹过世——可能是因为伤心过度,也可能是因为看着孩子受苦所造成的绝望——我选择了离开。
就那样,我的口袋里只有十美元,没有什么技能,我一路往西去。可想而知我会选择去西部,因为非常浪漫。在西雅图,我看到一个招聘人员前往阿拉斯加的广告。他们要找淘金场的洗衣妇。
我心想:“我会洗衣服。”就决定去了。
那份工作很辛苦,男人经常对我说猥亵的话,但很快我的脸皮就变得比城墙还厚。后来我认识艾克哈,他比我大十岁,老实说长得不怎么样。
他注视我的眼睛,告诉我他梦想去基奈半岛垦荒。当他对我伸出手,我握住了。我爱他吗?不,那个时候还没有。其实要过好几年之后我才爱上他,但当他过世的时候,感觉就像上帝从我胸口把心脏掏出来。
野,我会如此形容这一切。我的爱,我的人生,阿拉斯加。老实说,对我而言,这三者是一体的。很少有人留在阿拉斯加,大部分的人太软弱,无法承受这里的生活。但是当阿拉斯加勾住人心的时候,绝对又深又紧,让你从此属于这个地方。野,拥有残酷美丽与美好孤独的情人。一旦爱上这里,就不可能生活在其他地方。
“你在看什么?”妈妈问,呼出一口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