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别让再说次。”爸爸说。
他平静语气比吼叫更恐怖。蕾妮感觉恐惧涌起,沿着脊椎扩散,她伸手接过那个器官。(心脏还在跳吗?还是她手在发抖?)
爸爸眯起眼睛注视着,她将心脏放进口中,强迫嘴唇合上。她立刻反胃。心脏黏黏滑滑,咬下去立刻在嘴里爆开,鲜血与泪水混合出浓浓金属味,她感觉血液从侧嘴角流出。
她吞下
她杀死动物,让家人晚上有东西吃。
杀死动物,夺走生命。
她不知道该做何感想,或许可以说她心中同时有两种矛盾情绪——自豪又悲伤。老实说,她差点儿哭出来,但现在她是阿拉斯加人,这就是她人生——没有猎杀,就没有食物。
爸爸跪在雪地上将兔尸翻过来背朝下,她发现他手在抖,而且由他紧绷语气判断,他应该正在头痛。
蕾妮知道什都不会浪费。毛皮将做成帽子,骨头用来熬汤。今晚妈妈会用手工做出羊奶油煎兔肉,加上洋葱和大蒜调味。他们甚至会奢侈地放进几颗马铃薯。爸爸绑紧袋子,蕾妮嗅到血腥味,提醒她时间紧迫。他们在片雪白荒野中,身上有血味。掠食动物肯定在旁观察,等候翻转食物链时机。
难分辨形体。
就在这时,有动静,肥肥白兔往前跳。
“嗯,看到。”她说。
“好,蕾妮,这是你猎物。呼吸,放松,等候开枪时机。”爸爸说。
她举起枪。她已经练习打靶好几个月,很清楚该怎做。她没有屏住呼吸,而是吸气、吐气,全神贯注地瞄准兔子。她静静等候。世界消失,变得很简单,只有她和兔子,猎人与猎物,彼此相连。
他将刀插进兔子尾端,往上割开,刀子划,切开皮和骨头。到胸骨处,他放慢速度,将只染血手指伸进刀锋下,谨慎下刀,避免不小心切到内脏。他将兔子肚子打开,伸手进去拉出肠子扔在雪地上,冒着热气粉红内脏堆起。
他挑出还在跳动小小心脏递给蕾妮,血从他指缝滴落:“是你猎,吃掉心脏。”
“恩特,拜托别这样。”妈妈说,“们不是野蛮人。”
“们就是野蛮人。”他语气锐利如刀,冰冷如吹在他们背上寒风,“快吃。”
蕾妮视线转向妈妈,她似乎像蕾妮样害怕。
她扣下扳机。
感觉仿佛切都在瞬间同时发生:开枪、击中、死亡,兔子往旁边倒下。
干净利落枪。
“非常好。”爸爸说。蕾妮把枪背在肩上,他们三个排成排,走向树林边缘去找蕾妮打死猎物。
找到兔子时候,蕾妮往下看,洁白柔软身体溅满鲜血,躺在血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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