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摇晃晃往十字大街驶去。十字大街上绚丽夺目蓝色、金色强光,令人热血沸腾海风迎面扑来,卡森开始放松。看看那些姑娘们!大片大片;还有,跟老肯重聚在起感觉也不错。现在,很容易看清巴黎那些事情,如果他还待在那里不走,只会更糟。他离开得正是时候。
肯直在说个不停。卡森冲凉时,他在浴室里跑进跑出,兜里硬币丁当作响,他笑着说啊说,整个嗓子眼里都往外冒着快乐,好像几周没听过自己说话声似。事实是自从与卡森分开后他就没真正快乐过。他们彼此是对方最好朋友,可这友谊却不怎平等,他俩都知道。在耶鲁时,如果不是因为肯是卡森乏味却形影相随跟班,可能什事都没他份,这情形在欧洲也没变。肯身上有什东西把人们都赶跑呢?这个问题卡森想几年。只因他太胖,动作笨拙?或是他极力讨人欢喜反而显得痴傻,招人嫌?但难道这些不正是讨人喜欢基本品质吗?不,卡森猜,他能找到最接近真相解释是:当肯笑时,上嘴唇向后滑,露出小块湿湿内唇,贴着牙龈颤抖着。许多有这种嘴形人可能没觉得这是什大缺陷——卡森也愿意承认——可对于肯·普拉特,无论人们能给出什更充分回避他理由,这似乎是人们记得最清楚件事;不管怎样,卡森自己就总意识到这点,尤其是在愤怒时候。比如,现在,最简单事情,他想擦干水,梳梳头,换上干净衣服,而这个门板样、到处移动、有着双唇笑容到处挡他路。它无处不在,他伸手去毛巾架取毛巾时挡着他、在乱七八糟行李箱上方晃荡、在镜子前游走、遮住他打领带,最后卡森只得收紧下巴,尽量不吼出来,“行,肯——闭嘴!”
可是几分钟后,他们在阴凉静谧旅馆酒吧里平静下来。酒吧招待正剥着只柠檬,他巧妙地捏着,拇指和刀刃把条明亮果肉给扯出来。好闻柠檬酸味,与杜松子酒味混在起,在碎冰薄雾下,给他们放松复原别添番风味。两杯冰马蒂尼浇熄卡森最后怒火。待他们走出那地方,在人行道上晃荡着去吃饭时,他感受到浓厚友谊,还有他熟悉肯对他钦佩之情,眼见着高涨起来。也有丝伤感,因为肯不久就得回美国。他在丹佛父亲,每周都用商业信纸给他写来挖苦信,正筹划着把他纳入初级合伙人之列,而肯,早就念完索邦神学院[2]课程,这是他来法国借口,现在再没什理由待下去。卡森,在这点上,也像在其他任何方面样,比肯幸运,他不需要借口:他有足够私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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