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结尾,索贝尔。你不能说,‘给管道工们新讨价还价理由。’你要说,‘给管道工们新理由去讨价还价。’”[2]
芬尼很享受这种说教。可恶是,在个旁观者看来,索贝尔用太长时间才明白别人凭直觉就能知道事:芬尼是个胆小鬼,只要你抬高嗓门,他就会软下来。这是个脆弱神经质男人,兴奋时,他会流口水,用手指梳理他那油腻腻头发,结果手指把他发油,就像他丝人品样,传播到他碰触任何东西上:他衣服、他铅笔、他电话,还有他打字机键盘。猜他当执行主编主要原因是其他人不愿意忍受克拉姆对他那种欺辱:他们编辑会议总是从克拉姆咆哮开始,克拉姆从他格子间后面吼道:“芬尼!芬尼!”芬尼像只松鼠似马上跳起来,急匆匆地跑进去。于是,你听到克拉姆冷酷而单调质问声,还有芬尼气急败坏哆嗦着解释,最后总是以克拉姆拳打在他办公桌上结束。“不,芬尼。不,不,不!你怎回事?要怎跟你解释,你才能听懂?好吧,好吧,滚出去,自己来做。”开始,你会想,芬尼干吗要忍受这个——没人需要份这样糟糕工作——可是答案就像事实摆在那里,《劳工领袖》只有三篇署名文章:篇是来自报业辛迪加[3]毫无新意体育特写,篇呆板无聊专栏“今日劳工,作者:朱利斯·克拉姆”,这篇文章占整个社论版,报纸最后还有篇两栏带框文章,标题是:
百老汇直击
作者:韦斯·芬尼
在文章左上角甚至还有指甲大小作者照片,他头发抹得油光锃亮,自信地露齿而笑。文章尽量从劳工角度出发,东指西戳地写点东西——比如,来上段关于演员工会报道,要不就是后台工作人员工会——可是大多数时候,他开门见山,以两三名真正百老汇及夜总会专栏作家笔法写道:“你听说过科巴[4]里当红女歌星吗?”他会问那些工会头头;接着他告诉他们她叫什名字,还有两条按语,条淘气地写上她胸围臀围尺寸,条简单地说明她“来自”哪个州,他会这样结束:“全城沸腾,人们蜂拥而至。他们断言,对此本编辑部全体同仁致同意:此位女士很有品位。”没有读者会想到韦斯·芬尼鞋子需要补,也想不到他会没有任何免费门票,除看场电影或蹲在自动快餐店[5]里吃上个肝泥香肠三明治外,他从不外出。他用业余时间撰写专栏,挣点外块——那数目,听说是个月五十美元。因此这是彼此满意交易:花笔小钱,克拉姆绝对奴役着他受鞭伴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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