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视着她。“说这话你也别介意,迪安娜小姐,谁让你整天和蠕虫、田鼠混在起。”她哈哈大笑,他也冲她咧嘴笑。钓鳟鱼渔夫就是这样抛出鱼饵。“们西部男孩会管你叫高水杯[4]。”
看来他并不介意。她手长腿长——事实上,整个人都长——似乎还挺讨他喜欢。真是太有意思。这让她十分欣喜。让她焦躁不安是他年纪。她克制着没有急于去问他妈妈是否知道他在哪儿。她只问他从哪儿来这样问题。“怀俄明”是他答复。牧羊人。家中经营牧羊场已历三代,他是第三代牧羊场主儿子。她没有问怀俄明牧羊人为何会在年中这个时候跑到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来。她有种不祥预感。
于是,她不去理会他浑身上下散发魅力,将视线移向窗外树林。窗玻璃上停伏着只亮金色玉米天蚕蛾。这种生灵在夜间觅食,成蛾后也在夜间交配。此刻,它正借着清晨带来第丝暖意活泛起身子,准备找个地方折好翅翼,等待无用白昼天光尽快过去。她注视着这蛾子毛茸茸黄腿缓缓地往窗玻璃上方爬去。突然,蛾子扭动起来,展开翅翼,露出后翅上对黑色眼斑,似乎想要吓唬捕食者。接着,它便飞向某个安全藏身之所去。迪安娜也有想要尽快逃离冲动——逃开这个她从密林里捡来危险伴侣。
牧羊人。她知道西部牧羊人有多恨郊狼。那种仇恨是出名,也许算得上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最残,bao冤冤相报。即便在密西西比河这侧情况有所收敛,但也没好到哪儿去。在她出生那个地方,农夫不分青红皂白,只要见到郊狼就杀。数个世纪流传至今童话故事将恐惧深深地烙入人心:给他们片地方,狼和熊肯定会被灭光。早在百余年前,除最蛮荒山区,欧洲人便已把他们那儿狼和熊都杀光。时至今日,那些所谓人与兽之间对峙与抵抗想必只是传说吧。从三年级起,迪安娜·沃尔夫就学会背诵这样开战宣言。她还在《世界百科全书》里查过“狼”这个词条。她之所以喜爱美国,是因为美国仍然很年轻,美国人尚未将这片国土上大型捕食动物杀戮殆尽。但他们正有志于此,并认为这样做很值得。
“你有把猎枪。”她说,“那天,你带在身边。好像是点30-30枪弹来复枪。现在在哪儿?”
“收起来。”他说,仅此而已。他胡子刮得很干净,袒着胸膛,兴致很高。看得出来不仅是蛋粉,她给他什,他就会吃什。他那把枪正藏在附近某个地方,而他那双漂亮、足弓高高脚掌,却在她木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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