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克拉莉莎略带感伤地对我说,我是可以成为一位出色的父亲的。她告诉我,我平易近人,有一说一,很会和小孩子打交道。我从未长时间地照看过小孩,因此从未经历过为人父母者自我牺牲的真火淬炼,不过,在倾听和交谈方面,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在行的。我和她的七个教子教女混得都挺熟。我们请他们来家里过周末,也带过其中几位出国度假,有一周里还曾一心一意地照顾了其中两个孩子——费莉西蒂和格蕾丝,都是会尿床的小姑娘——而她们父母当时正在闹离婚,吵得不可开交。我还对克拉莉莎年龄最大的教子起过某些作用,当时他十五岁,内心狂热,受了流行文化和愚蠢街头信条的蛊惑。我带他一起喝酒,陪他聊天,并劝说他打消了退学的念头。四年后,他在爱丁堡学医,干得还挺不错。
尽管如此,当我和孩子在一起时,我还是得掩饰内心的某种不安。我从孩子的眼中看到了自己,然后就会回想起自己小时候对大人的那种感觉。那时,在我看来,他们是一群灰色的人,喜欢坐而论道,热衷聒聒不休,习惯庸庸碌碌。我的父母,我父母的朋友,还有我的那些叔伯姑姨们,他们的生活似乎都隶属于其他那些遥远而更为重要的人物。当然,对一个孩子而言,这只是一种局部定义。后来,我在某些大人的身上发现了尊严和绚烂的品质;再后来,这些品质(至少是前一种)也在我的父母和他们圈子里的大部分人身上显露了出来。可是,当我还是个精力旺盛、自以为是的十岁小男孩时,和一群大人同处一室会让我感到十分内疚,觉得应该把我在别处玩耍获得的快乐隐藏起来才算礼貌。每当上了年纪的人跟我说话——他们全都上了年纪——我都担心自己脸上流露出的是怜悯的表情。
因此,当我在椅子上转过身与洛根家的孩子们目光相对时,我看到自己在他们的眼中成了形——又是一个无趣的陌生人(最近这种人老是光顾他们家),大个子,穿着一套起皱的蓝色麻料西装,头顶上秃了一小块,从他们站着的高度就能看见。他们无法理解、也无从考量他来此的目的。最重要的是,这个人依然不是他们的爸爸。女孩大概十岁,男孩应该小她两岁。在他们俩身后,保姆就站在客厅门外,她是个神情开朗的年轻女子,穿着一身运动服。两个孩子盯着我,我也回望他们,而他们的妈妈正威胁着要杀死某人。他们都穿着牛仔裤、球鞋和印着迪斯尼卡通图案的毛衣,身上有种可爱的邋遢感,看上去也不像是很伤心的样子。
男孩继续盯着我,没有移开他的目光,他开口道:“杀人绝对是错的。”他的姐姐宽容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