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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要写的,是我杀死玛丽苏的动机,以及在其后数年间发生的事情。
我是那种遇到了喜欢的作品就会完全沉迷进去的人。作品的种类包括动画、漫画、游戏、轻小说等。无聊的课堂上,我的头脑中就会浮现出自己所爱的角色,然后在笔记本的边边角角涂鸦。我会拿零用钱买周边手办,饱览资料集,整晚盯着墙上海报中的少年看。对于已经完结的作品,我会继续想象下去,做着关于角色们在续篇中这样那样的梦,或者朗读作品中的台词,将它录下来再反复听。
现实中,我的人生一片灰暗。因为本身是个吃货吧,身材整个就是大福馒头,又,嘴又笨,还迟钝,做什么都没自信,一被人搭话就脸红,笑声难听,戴着俗气的眼镜,被异性和同性同时无视,在班上的角色也是阴暗得让人不舒服的女生。生活中完全没有什么好事,甚至让人怀疑自己到底为什么活着。但正是这样的我,只有沉浸在作品创造的世界中时才能感受到自由。
初中时我所喜欢的角色,坦白说就是在《勇者斗恶龙》那种奇幻世界中旅行的RPG主人公—带着会说话的大剑一起冒险的金发少年。我可以对着官方发售的角色海报,整晚整晚跟上面的人物说话聊天。而不可思议的是,渐渐地我也能听到那名少年的声音了。当然,海报是不会说话的,少年的话语只是我的脑补而已。
“哎,这样啊……呵呵呵,没错没错……”
如果半夜来到我门前细听,可能会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吧。为了能够在之后反复回味我与少年的对话,我会逐字逐句记在本子上。妄想对话笔记的册数不断增加,我高涨的胃口却越来越不满足于此。终于,在初二那年,我开始创作同人小说。
所谓同人小说,就是基于原作中的情节、世界观以及登场人物等各种设定,而进行的二次创作。我所写的同人小说,当然是讲所爱的那名少年角色如何大放异彩的故事,除此之外还有一位原作中没有的原创人物登场,名字叫作露卡,是一名十四岁的少女。我在写作时将自己的感情完全代入到了她的身上。想象着少年与露卡携手冒险的情景,简直令我陶醉。执笔中,我就变成了露卡。
高一的春天,蠢笨如大福馒头一般的自己,也终于下定决心加入某个社团—Anime·Comic·Game研究部,取每个单词的首字母,通称ACG部。第一次拜访社团活动室时,我非常紧张,好几次走到门口又掉头回去,犹豫不决中,一个和我同样是新生的女生向我搭话:“是来申请入部的?”
那是个戴着圆眼镜的矮个子女生,头发乱蓬蓬的,让人不由得想起了鸟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