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他没有读过《麦克白》。中学毕业之际,他曾寄希望于获得剑桥大学的奖学金,但在面试中因考官问及《麦克白》而张口结舌、羞愤莫名。在伦敦闲了一年的时光,有时充当临时的垃圾搬运工,1967年,麦克尤恩终于进入苏塞克斯大学(TheUniversityofSussex),主修英语和法语。这所新兴大学是英国六七十年代面向平民子弟的“平板玻璃大学”(plate-glassuniversities)的代表。此时的麦克尤恩成绩中下,少言寡语,瘦而矮,穿有增高垫的皮鞋,戴厚厚的眼镜。但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他发展了两项爱好:读弗洛伊德,写小说。
1970年获得英语文学学士学位后,恰逢东英吉利大学(TheUniversityofEastAnglia)课程改革,著名批评家马尔科姆·布雷德伯里(MalcolmBradbury)开设了首期“创造性写作课程”(creativewritingcourse),学生无需提交毕业论文,只要交上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合格者即可戴上硕士帽。这简直是量身度造的绝佳机会,麦克尤恩即刻报名,并于1971年获得文学创作硕士学位。迄今为止,东英吉利大学创造性写作班最成功的毕业生,依然是麦克尤恩,紧随其后的是日裔英国作家石黑一雄(KazuoIshiguru)。
恩师布雷德伯里一直以麦克尤恩为傲,后来在写《现代英国小说:1878—2001》(TheModernBritishNovel,1878—2001,2001)时还专论过弟子的作品。他敏锐地指出:“伊恩很吓人……不过,那不是故意要耸人听闻。他是从深处要倒出什么东西来。你可以从他的作品里看出一条成熟曲线。……他需要通过书写青春期的戏剧冲突来走向成熟。”Daoul,Phil.Post-ShockTraumatic:ProfileofIanMcEwan.TheGuardian(4Aug.1997),p.6.换言之,麦克尤恩的早期创作,未尝不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心理宣泄的需要。同时,这些用来缝制硕士学位帽的早期作品,也是“影响的焦虑”的产物。21岁,他写得不少,读得更多,卡夫卡、托马斯·曼、战后美国小说。麦克尤恩承认,自己当时写的每一篇小说几乎都是一个新的实验,有时只是为了满足“很琐碎的修辞上的野心”,比如写一篇故事全部用现在进行时,比如小说结尾一定要用“YES”这个词,比如对某一个作家或者某一种风格进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