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关心那些摆姿势的女人。可她打动了我。我不得不停下来看她:双腿分得很开,右脚大胆地前伸,左脚以一种精心设计过的漫不经心拖在后面。她右手伸出,几乎触到了窗子,手指朝上,形状宛若美丽的花朵。左手微微别在身后,似乎在推一只玩赏小狗。头充分地后仰,脸上一丝浅笑,双目半合,不知是因为厌烦,还是快乐。我分辨不出来。整个看上去是很强的人工意味,但我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我大多数日子里都看到她,有时一天看见两三次。当然心情变换时,她也摆别的姿势。有时我匆匆经过(我是个忙碌的男人),允许自己飞快地瞥上一眼,她似乎认得我,在寒冷中跟我打招呼。有时我记得看见她显出疲倦、沮丧而顺从的样子,傻瓜们将那误作女人味。
我开始注意她穿的衣服。她是个时髦的女人,这是自然。在某种意义上那是她的工作。但她没有那些在空气闷滞的沙龙里伴着讨厌的录音配乐展示高级女装的木呆呆的衣服架子的那种雌雄不辨、矫揉造作的僵硬感。不,她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她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展示一种风格,一种潮流符号。她超出其上,她越过其外。她的衣服对于她的美并不重要。即便只穿旧报纸袋她也会好看。她蔑视她的衣服,每天将它们丢弃并换上新的……不过它们是美丽的衣服。在秋天,她穿深棕红的披肩,或者黄绿相间的乡村长裙,或是粗朴的焦赭色裤装。在春天,她穿西番莲色的格子裙、棉布T或是碧青蔚蓝的礼服裙。是的,我注意到她的衣服,因为她懂得,就像只有十八世纪伟大的肖像画家才懂得的,布料纤维的华美质感,衣褶、皱痕和卷边的微妙难言。她徐缓地变换着姿态,去配合每件作品独一无二的要求。她完美身体的线条以令人窒息的优雅与花叶饰般变换着的缝纫匠恰巧形成温和的旋律对位。
可是我岔题了。我的抒情大概让你厌烦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今天看到她,隔天没看到,又有一天看见她两次。不知不觉间看没看见她变成了我生活的一要素,然后,在我意识到之前,又从要素变成了构架。我今天会看到她吗?我的时时刻刻分分秒秒会有所回报吗?她会看我吗?她会记得我的每一次吗?我们将来会在一起吗……我会有勇气走近她吗?勇气!我的亿万家财对我意味着什么?而我经过三次婚姻淬炼的智慧又意味着什么?我爱她……我想要占有她。看来要占有她我就得买下她。
我得让你们了解一些关于我的情况。我很有钱。伦敦居民里比我更有钱的人有可能有十个。不过更可能的是只有五六个。管它呢。我很有钱,我靠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