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在哪里都是观察,都是写作;任何地方的人,有心去看,留意观察,都比任何雕塑可爱。既然如此,哪里又是我该去或不该去的地方?曾经,我不想把自己看作一块废物,于是,便把自己看作一株樗树。而现在,一个不属于自己却待下来的地方,是否就是我的无何有之乡?樗树不是好木料,无何有之乡也不算好地方,但两者结合,却是心有所归,身有所寄,彼此安好。
于是,我也终于跟自己说,放下你伪装的低调,适当时候,纵容自己得意一下,自嗨一把,又何妨?一直能将小说写下去,不就在于,写小说的过程中,总能让人小小得意一下么?
我喜欢自己的办公室,密闭,拉上窗帘,四壁惨白。在这样的环境,时间一久,我眼里总是隐约有所幻觉,正前的墙壁有如白屏,你想看什么,上面就会上演什么,侧耳一听,也有声音。我一直有这奇异的幻觉,记忆中最深刻的,是十一岁读小学四年级,一个下午,独自待在教室里,门锁紧,走不出去。我是被老师关里面,本来烦躁至极,后来我想,我不能这么枯坐傻等,我要娱乐自己。于是,我盯着墙壁,盯上一阵,墙上便幻象迭出,有如电影放映。天擦黑时老师开门,放我出去,见我安详,没有任何不适,心里肯定大是古怪。那天学校搞合唱比赛,全班四十五人,挑出二十二对童男女,就涮下我一个守教室。本来我很痛苦,心里想,我嗓音确实含糊,但你让我滥竽充数又有何妨?我一人就能干扰那二十二对童男女的声音?那一天,我强烈意识到,口口声声教我做人的老师,已经宣布我是一块废物。但我并不奇怪,因为自小就感觉到,自己是块废物。当我有意识,就知道父亲对我很失望。我本是早产,生的时候又碰上难产,人工呼吸救活过来,手脚畸形,哭声没有老鼠叫得响。我记得小时候,父亲命我走一条直线,用两年时间才不踉跄,学拿筷子用了三年。父亲失望的眼神,伴随我整个童年记忆,每天至少挨训五六次,动辄得咎。那时候,我就生怕引起任何人注意,只想躲起来,在没人看见的地方,小心活着。
事实上,我又不是那么安分的人,心里是想活得安静,但经常折腾起事端。我控制不了自己,安静与躁动,懦弱与狂妄,在遗传基因里都有很高含量。
我的不安分,体现在我爱撒谎,天生的,不说则已,一开口就能撒谎。我不怎么说话,一是口齿的问题,二是我很早知道自己有这天性,心里害怕。但很奇怪,在家长、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我一直是个老实孩子,甚至还说我“从不撒谎”。我觉得从不撒谎的,只有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