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作品里加入这些元素,那迫切希望将萦绕在脑海里某些虚无缥缈形体倾泻于纸上冲动,则更是它顽强生命力体现。狄更斯便是因此写出数篇恐怖故事,勃朗宁则由此写出那可怖诗篇《公子罗兰》,霍姆斯博士写下微妙小说《埃尔西·韦内》(ElsieVenner),亨利·詹姆斯和他《碧庐冤孽》(TheTurnoftheScrew),F.马里恩·克劳福德《上层铺位》与其他几篇故事,社会工作者夏绿蒂·柏金斯·吉尔曼女士所撰写《黄色壁纸》等等,而即使文风贯幽默W.W.雅各布斯也曾受其感召创作出如《猴爪》类耸人听闻故事。
不过,这种围绕着恐惧文学作品必不可与另种看似相同,但表达思想却大相径庭文体所混淆——这便是那些仅触及恐惧毛皮作品,多以庸俗血腥,bao力来达到惊吓读者目。诚然,正如正统、异想天开,甚至稍带幽默鬼怪故事般,无论是因形式主义缘故,或是作者故意在剧情中添加幽默元素,使“病态不自然感”这本应主宰全文气氛完全淡化,它们在读者心中依然占有席之地,并广受追捧(6)。但它们绝不是纯粹意义上“宇宙恐怖”,而真正怪奇作品也不只是关于秘密谋杀案、血肉模糊尸骨,或者带着枷锁、蒙着白布鬼魂之类循规蹈矩传统作品——故事中必须存在着种无法解释、源自人类理解之外未知恐惧,并以此创造出使人屏气凝息恐怖气氛。而其中也必须具备严肃且充满恶兆暗示,并以此不断冲击人类思维中最为可怖构想之底线——即对自然规则违背与破坏。它们之所以能令人感到邪恶异常,全因为这些自然规律是人类面对来自混乱与深不可测之星空中邪魔唯心理防线。
自然,上述均是最理想情况。没有人能够保证切怪奇作品悉数遵循此原则。创造性思维并非千篇律,即便是佼佼者也会有失足之时,更何况绝大多数上乘怪奇作品往往是在不经意间气呵成,或时常出现在诸多读时令人印象深刻,却与全文主题截然不同片断之中。总说来,气氛是至关重要元素,对它塑造应高于切——因为最终把握真实性要素并非首尾相连、能够自圆其说剧情,而是创造令人信服感受。所以们说如果个怪奇故事目是为冶情理性,推广某种正面社会道义(7),或其中恐怖最终以自然科学分析方式被条条澄清(8),这篇故事则不具备真正“宇宙恐怖”。但不可否认是,即便在这些故事中,个别用以营造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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