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室不断传来男嫖客的抱怨,接下来时间,帕吉鲁的注意力回到公文纸上,听完SCA接收机播放邓丽君《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他画了只狗。从吠声他知道黄狗离这不远,拴在窗外停车场的南洋杉下,这种高可达30余公尺的树是城市常见树种。侦查员把他塞进车的时候,黄狗与脚踏车随后被带回警局了,帕吉鲁认为,应该给吠个不停的黄狗喝水。
这时候,门口一幕打断帕吉鲁思维,一个上手铐的平头年轻人被带进来,身上的物品被拿下保管。稍后有个妇女进来,手缠绷带,在另一侧做笔录。帕吉鲁不久听出了缘由,年轻人是逃兵,抢了妇女钱包。妇女不时提高音量抱怨,时代变了,人只
简单的“口、子、女、二”之类,总回头说:“来,你来写。”这时他用削尖的铅笔写,下巴因为顶着的桌缘蜡纸而染成蓝胡子。帕吉鲁仍记得,文老师要他站在小板凳,拿蘸油墨的滚筒刷过蜡纸的泥泞感,像走过榉树锈黄落叶的潮湿小径,声响清晰。“好啦!我们有文字足迹了。”文老师从油墨机抽出白报纸,上头印满黑色手工复制字体。
“那个讨债的‘契兄’,在哪?”一个高分贝喊的妇女从长廊走来,好让大家知道她来抓*。
这打断帕吉鲁的回忆,注意起值班警察带个女人走进办公室。她一副登台表演的装扮,涂艳口红,羊毛套头,穿碎花洋短裙。她来较劲的,先到美容院刻意梳扮。她走到那位抱婴儿的胖妓女旁,叉腰挑衅,用闽南语连说“了然喔”表达污蔑,又说:“抱个小的来站壁,教坏婴仔。”
她绕过桌子,走向男嫖客,狠狠用提包甩了两下他的头,“下次这样,我皮包里是放砖头。”
侦查员正在帮男嫖客录口供,说:“你这样,我告你妨碍公务。”
“大人,我是来领这位契兄,减少你的负担。”妇人从皮包里拿出个卷成筒状的卷宗,交给侦查员。
帕吉鲁看得出来这女人的后台很硬,因为侦查员看了卷宗内的数据,也不录口供了,告诉男嫖客可以回家了。
男嫖客喜滋滋地把相关文件签完,领了保管物,对妻子说:“歹势啦!我下次不敢了。”
妻子帮男嫖客拿走保管物,“你不用回家了,给我留在这反省一晚”,说完甩着皮包离开了。
在场的人笑起来。侦查员随后将不明就里的男嫖客带进了拘留室,关上铁门,任由他跳脚。这项拘禁根据是戒严时代的恶法《违警罚法》,举凡各种沾染色情、流氓行径、无赖游民,甚至小到服仪不整,都可关人。也就是说警察要办人,绝对可依“妨害风俗”在任何人身上找毛病,经警局“黑牌法官”裁决巡官的签同,拘禁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