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仔细看看有学识朋友,那边那位先生,”律师指着扔过纸条人说,“然后再仔细看看囚犯。你觉得怎样?他们俩是不是非常相像?”
除这位有学问朋友有点不修边幅(如果不算是有失体面话)之外,他和囚犯确实是模祥。把两人比较,不但叫那证人大吃惊,就是在场所有人也都大吃惊。众人要求法宫命令“那有学问朋友”取下假发。那人不太高兴地同意。这来,两人之间相似更显得惊人。法官询问斯特莱佛(囚犯律师)下面是否要求以叛国罪审问卡尔顿(那是那位有学问朋友名字)。斯特莱佛先生回答说不必,但他要请证人说明:发生过次事是否会发生第二次?若是他早些见到他鲁莽轻率证明,他是否还会那深信不疑?在他已经见到他鲁莽轻率证明之后,他是否仍然那深信不疑?会不会更加深信不疑?盘问结果是把那证词像瓦罐样砸个粉碎,也把证人在本案中所表演角色驳个体无完肤。
克朗彻先生听到这儿时,已从他指头上啃下可以当顿饭吃铁锈。现在他得听斯特莱佛先生
那个时候你是刚刚放出来?”
“他们是那样告诉。”
“你对当时情况已经没有记忆?”
“没有。从某个时候起——甚至说不清是什时候——从坐牢时让自己学着做鞋起,到发现自己已在伦敦,跟现在在身边亲爱女儿住在起为止,心里是片空白。仁慈上帝让官能恢复时,女儿跟已很熟悉;可连她是怎样跟熟悉起来也说不清。那整个过程都没有记忆。”
检察长坐下,父女俩也坐下。
此时这件案子却出现个离奇变化。此案目是要证明五年前那个十月星期五囚犯跟某个尚待追查同案犯起乘邮车南下,两人晚间同下车,到某处,但未停留(目是造成假象),却又立即折返十多英里,来到某个要塞和造船厂搜集情报。个证人出庭确认四犯曾在那个时刻在那个要塞和造船厂所在城市某旅店咖啡馆里等待另个人。囚犯辩护律师反复盘问这位证人,却只发现他在其它时候从没有见过囚犯,此外便无所得。这时那位戴着假发直望着法庭天花板先生却在张小纸条上写几个字,卷卷,扔给律师。律师抓住空隙读完纸条后很仔细很好奇地把囚犯观察会儿。
“你再次重申你有把握那人就是这个囚犯?”
证人表示很有把握。
“你见过样子很像这个囚犯人?”
证人说,再像他也不会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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