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杀的是那头怪鹰,他要用刀直捅它的心窝。不论他干什么事业——他望着灯塔和远处的海岸,觉得他可能干任何事情——不论他是商人、银行家、律师或某个企业的首脑,他要和那怪物搏斗,他要追捕它、消灭它——他把它称为横行霸道和专制主义——因为它迫使别人去干他们所不想干的事,并且剥夺他们申辩的权利。当他说“到灯塔去”的时候,他们中间谁又能说一声“但我不愿去”呢?去干这个!把那个给我拿来!那黑色的翅膀张开了,那坚硬的鹰嘴无情地撕裂它的猎物。过了一会儿,他又坐在那儿看书,并且他可能会抬起头来望着你——你可永远也拿不准——显得十分通情达理。他可能会去和麦卡力斯特父子攀谈。詹姆斯想,他可能会在街上把一件纪念品塞到一个冻僵的老妇人手中,他可能会给钓鱼的渔民们呐喊助威,他也可能会兴奋得手舞足蹈。或者,他可能会坐在餐桌的首席,从晚饭开始直到结束,一声也不吭。詹姆斯想道:是的,当这小船在灼热的阳光下随波逐流地飘荡,在远方有一片非常荒凉而单调的荒原,上面是积雪,底下是岩石;近来,当他父亲有什么令人惊讶的言论或举动之时,他往往有这样的感觉:在那片荒原上,只有两对足迹——他自己的和他父亲的。只有他们俩互相了解。那么,为什么还有这种恐惧和仇恨的感觉呢?他拨开了遮蔽他目光的往昔岁月的层层叶瓣,窥探那座树林的心脏地带,在那儿,光和影互相交错,扭曲了万物的形态,一会儿阳光令人目眩,一会儿阴影遮蔽了视线,他在其中慌乱地摸索,他要寻求一个形象,用一个具体的形态来把他的感情冷却下来,把它分散,使它转换方向。是否可以这样设想:他像一个软弱无能的孩子,坐在摇篮车里或大人的膝盖上,看见一辆马车在无意之中碾碎了什么人的脚?假定起先他看见那只脚在草丛中,光洁而完整;然后他看见那车轮碾过;随后他又看见那只脚鲜血淋漓,被压得粉碎。但是,那车轮可不是故意伤人。就这样,今天一大早,他父亲穿过走廊来敲门唤他们起床,叫他们到灯塔去,那车轮就碾过了他的脚,碾过了凯姆的脚,碾过了大家的脚。你只能坐在那儿眼巴巴地瞧着它。
但是,他看到的是谁的脚?这件事发生在哪一座花园里?因为,一个人心目中想象的场面总得有个布景:那儿有花草树木,有一定的光线,还有几个人物。这一切将布置在一个没有这种阴郁气氛的花园里。在那儿,没有人这样指手划脚;人们用普通的正常语调说话。他们整天走进走出。有一个老妇人在厨房里唠叨;窗帘在微风中飘动;一切都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