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杀是那头怪鹰,他要用刀直捅它心窝。不论他干什事业——他望着灯塔和远处海岸,觉得他可能干任何事情——不论他是商人、银行家、律师或某个企业首脑,他要和那怪物搏斗,他要追捕它、消灭它——他把它称为横行霸道和专制主义——因为它迫使别人去干他们所不想干事,并且剥夺他们申辩权利。当他说“到灯塔去”时候,他们中间谁又能说声“但不愿去”呢?去干这个!把那个给拿来!那黑色翅膀张开,那坚硬鹰嘴无情地撕裂它猎物。过会儿,他又坐在那儿看书,并且他可能会抬起头来望着你——你可永远也拿不准——显得十分通情达理。他可能会去和麦卡力斯特父子攀谈。詹姆斯想,他可能会在街上把件纪念品塞到个冻僵老妇人手中,他可能会给钓鱼渔民们呐喊助威,他也可能会兴奋得手舞足蹈。或者,他可能会坐在餐桌首席,从晚饭开始直到结束,声也不吭。詹姆斯想道:是,当这小船在灼热阳光下随波逐流地飘荡,在远方有片非常荒凉而单调荒原,上面是积雪,底下是岩石;近来,当他父亲有什令人惊讶言论或举动之时,他往往有这样感觉:在那片荒原上,只有两对足迹——他自己和他父亲。只有他们俩互相解。那,为什还有这种恐惧和仇恨感觉呢?他拨开遮蔽他目光往昔岁月层层叶瓣,窥探那座树林心脏地带,在那儿,光和影互相交错,扭曲万物形态,会儿阳光令人目眩,会儿阴影遮蔽视线,他在其中慌乱地摸索,他要寻求个形象,用个具体形态来把他感情冷却下来,把它分散,使它转换方向。是否可以这样设想:他像个软弱无能孩子,坐在摇篮车里或大人膝盖上,看见辆马车在无意之中碾碎什人脚?假定起先他看见那只脚在草丛中,光洁而完整;然后他看见那车轮碾过;随后他又看见那只脚鲜血淋漓,被压得粉碎。但是,那车轮可不是故意伤人。就这样,今天大早,他父亲穿过走廊来敲门唤他们起床,叫他们到灯塔去,那车轮就碾过他脚,碾过凯姆脚,碾过大家脚。你只能坐在那儿眼巴巴地瞧着它。
但是,他看到是谁脚?这件事发生在哪座花园里?因为,个人心目中想象场面总得有个布景:那儿有花草树木,有定光线,还有几个人物。这切将布置在个没有这种阴郁气氛花园里。在那儿,没有人这样指手划脚;人们用普通正常语调说话。他们整天走进走出。有个老妇人在厨房里唠叨;窗帘在微风中飘动;切都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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