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货币买卖呢?”我抓住机会把话题从我身上带开,再度回到他道德世界的法则上。“货币买卖不也属于你说的那种十足不义的犯罪行为?"“不是,货币买卖不是。”他说,语气坚定。他的嗓音低沉,话语从隔膜往上进入胸腔,通过他像宝石抛光机般隆隆作响的喉咙。即使谈的是他最有赚头的犯罪活动,他说话的语气却带着虚伪的虔诚,像正在念如丁兰经》的讲道者。
“那黄金走私?"
“不是,黄金不是。护照不是。势力不是。”
势力是哈德的婉转说法,指的是他的帮派与帮
制度会照顾他们。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英国的司法制度。你上次听到有钱人听凭法庭裁夺是什么时候?没有这种事。那制度会照顾那些折磨囚犯的人,不管他们做了什么,不管证据多么确凿,司法都奈何不了他们。而我会再度被打入牢里,再度落在他们手中。他们会狠狠地修理我。我想……我想他们会在那里,在惩戒队,把我活活踢死。总而言之,那行不通的。我们不告别人的密。我们不告发别人,不为任何理由而告发别人。那是原则问题。那大概是我们关在牢里时唯一还抱持的原则。”
“但你想,那些狱警是不是还在折磨那座监狱的其他囚犯,就像他们折磨你那样?”他进一步追问。
“对,我想是。”
“那你不是有能力在这方面做点什么,让他们少受苦?"“我或许有,也或许没有。就像我说过的,我不认为那套制度会立刻将他们绳之以法,或立刻挺身保护我们。”
“但不是有机会,有那么一点机会,他们会相信你的话,让其他犯人不再受到折磨?"“是有机会,但我想机会不大。”
“但还是有机会?”他坚持。
“没错。”我说,语气平淡。
“所以,可以说,在某个方面来讲,你该为其他犯人受苦负责?"这问题很不客气,但他的语气十足温和、同情。我凝视他的眼睛,确信他没有恶意或伤害之意。毕竟把我救出印度监狱的,把我间接救出我们正在讨论的那个澳大利亚监狱的,是哈德。
“你可以这么说,”我心平气和地回答,“但那改变不了那个原则。不告发别人,不为任何理由而告发别人。”
“我不是要设陷阱套住你或耍你,林。但我想,根据这个例子,你会同意,人有可能基于正当理由而做了错事。”他面带微笑,从我开始讲逃狱故事以来,第一次笑。“下一次,我们会再谈到这问题。我用这方式提起,是因为这侦关我们实际上如何做人处事,和我们应该如何做人处事。眼前没有必要谈,但我确信,下一次讨论时我们会再谈到这问题,因此我希望你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