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最让年轻的范·霍森着迷的是这个名字。事实上,他还是个诗人,哪怕接受了医学教育,他还是喜欢用韵文写作。这个名字能激发他脑海中的神话形象,仿佛正在欣赏一幅描摹了血统纯正的仙女天神的意大利名画。海神之女忒提斯抓住小阿喀琉斯之踵,让他浸入冥河,从而永生不死——这个人体部位难道还会有更贴切的名字吗?
也许,菲利普·费尔海恩无意间摸索到了一种隐秘的规则——也许,整个儿神话世界就在我们的身体里?也许,就在人体内部,存在着某种大大小小万物间的彼此映照——传说和英雄,神明和动物,植物的有序与矿物的和谐?也许,我们本来就该用这个思路来命名人体部位——阿尔忒弥斯的肌肉,雅典娜的主动脉,赫菲斯托斯的锤骨,墨丘利的双螺旋?
入夜后两小时,两人一起上床休息,那张双人床肯定是前任房主留下的——菲利普终生未娶。夜里很凉,他们不得不盖上几张羊皮,气味混着湿气,让屋里弥漫了羊脂和笔墨的气息。
“你得回莱顿去啊,回到大学里。我们需要
解剖学家,或是雕刻工匠——要在坚硬的金属上凿出沟纹,让酸液随后制造出反白效果。范·霍森抱起一只灌满酊剂的玻璃罐,里面的标本部件浸没在透明的淡棕色液体里,好像就要回家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菲利普问道,粉红色的指尖指着骨头上的浅色物质。“摸一下。”
来客用一根手指伸向已死的人体组织,但没有触碰到,只是悬在半空中。皮肤是用特殊的手法切割开的,只为了用出人意料的方式披露这一处。不,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他斗胆一猜:
“比目鱼肌的组成部分。”
主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好像在寻找切当的词汇。
“从现在开始,这就叫作——跟腱。”他说。
范·霍森跟着费尔海恩,把这词组重复了一遍,好像要记住这几个字。
“——跟腱。”
他已经用抹布擦过双手了,现在从一堆画纸下抽出了一张图,用四个视角画的,精准之至;小腿和足部构成一个整体,已经很难想象它们以前不是这样组合在一起的,很难想象这个部位曾经空无一物,只是含糊一片、如今已被完全忘却的画面;现在,每个部分各归各,终于合体了。怎么从来没人注意到这条肌腱呢?明明是自己的身体,却要像逆流而上追索源头一般,去发现某些部分,这真让人难以置信。用柳叶刀追随血管从而确定血流的源头也同样如披荆斩棘。精细的描画填补了那些空白之处。
发现并命名。攻克并赋予文明。从此往后,一小块白色软骨将归顺我们的法则,我们也将整肃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