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芬和西普里安在路上颠簸了三个月,演出所经之处皆为破落残败的村镇,但还是挣了一笔数目惊人的钱财。戴尔芬说,这也说明,即便在多灾多难的1934年夏天,即便人们的生活窘迫不堪,还是愿意掏钱,让自己暂且不必面对生活的苦难和悲惨。不过,虽然他们现在正处在红火的时候,戴尔芬还是决定回一趟家。在回去之前,她先去一家二流珠宝店给自己和西普里安买了一对便宜的戒指。她不可能连结了婚的样子都不假装一下,就回到阿格斯去。
“这可没什么别的意思。”她把戒指套在手指上,用猜疑的目光瞟了他一眼,晃了晃手指。
“对于你来说没有。”他反驳道。
“对你也一样。”她告诫他。手指上的戒指似乎已经开始发紧。虽然它手感光滑,但她早就听说过机器或汽车车门挂住戒指,拽掉或折断手指的新闻。她以前从没戴过戒指。“什么也别多想,”她又警告他一番,“我不会做早餐的,我还没准备好当家庭主妇,至少现在没有。”
“知道啦,”西普里安说,“我来做饭。”
戴尔芬忍不住大笑起来。他当着她的面,连给面包上涂黄油这种事都没干过。在小餐馆用餐时,她会给他的面包涂好黄油,因为她觉得这是个颇具女人味的优雅的小动作。但她现在考虑过后,觉得或许不该再这样无微不至地对待他,让他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她将手指上的戒指拧了一圈又一圈,这是她的一件小盔甲,用来抵御路德教会里那些会密切关注她一举一动的妇女们。戒指会起一些作用,不过无法彻底堵上人们的嘴。她父亲就总给他们制造话题。当然了,好在她长大成人的那栋农舍远离镇中心,孤零零地矗立在乱糟糟的梣叶枫林里。这样唯一的好处就是她父亲的悲惨境遇,也就是她的不幸,不必总在众目睽睽下,bao露无遗。
她担心自己迫切回家的冲动是个错误,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婚姻是个幌子。父亲会不会把西普里安发展成自己的酒友?杜松子酒,他可应付不来。一沾上那玩意儿,他的平衡技能可就毁了。不过,她确实别无选择,她太想念罗伊·瓦茨卡了,而且有一种令人不安的直觉在困扰着她。一连串情节夸张的画面在她脑海中不断上演——他性命垂危,就像《美女与野兽》那个童话故事中的父亲一样,渴望临终前见她一面;或是他醉醺醺地一头扎进屋后那条河里,溺水身亡。
戴尔芬和西普里安一路向南,驶向阿格斯。苍穹之下,生命力惊人的高茎草曾经举目皆是,现在已为数不多,但依然可见,在朝气蓬勃地起伏摇摆——在田埂上,在他们经过的泥潭边,在让人愉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