耸肩,用手捂着嘴道出句很难听话,但大家都听到,他自以为捂嘴说话是讲礼貌呢。
就连们老弗朗索瓦丝,她正垂眉低眼走过楼梯口准备到“邮厅”吃晚饭,此时也不由抬起头来,眼认出饭店宾客不加怀疑位仆人——犹如老奶娘欧律克勒亚早在入席宾客(求婚者)之前就认出乌利西斯①样——并看到德-夏吕斯先生正亲亲热热地同这个仆人起走着,不觉愣,仿佛她早有耳闻但不肯相信丑言恶语突然间就在她眼前变成令人痛心事实。她直没有对谈起这件意外事故,也没有向任何其他人透露过,但此事肯定使她伤透脑筋,因为后来,每当她在巴黎有机会看到她此前极为爱恋“朱利安”时,她对他总是彬彬有礼,但这种礼貌已经降温,而且每次都增加大味“保留”剂量。这同场变故却反导致另外个人对说心里话;这人便是埃梅。当与德-夏吕斯先生交错而过,此公原没料到会同不期而遇,便举手朝喊道:“晚上好,”说话漫不经心,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俨然象个贵族大老爷,自以为可以为所欲为,觉得不如装出坦荡无藏为妙。没想到埃梅,他,此时此刻,正用怀疑目光观察着他言谈举止,他看到正向那位眼就看得出是仆人同伴致意,当天晚上就问此人是何许人——
①典出希腊神话。英雄乌利西斯回到伊塔后,奶妈欧律克勒亚为他洗脚,看到他膝上伤疤,下子便认出他。
因为最近以来埃梅爱同交谈,或者如他所说,喜欢与“讨论”,这也许可以为们交谈标以哲学性质。常对他说,在吃晚饭时,他可以坐下来,同共享晚餐,可他偏要站在身边,对此感到不自在,他声称他从来未曾见过“如此通情达理”顾客。这时他正同两个小厮谈天。他们向问好,不知为什;他们脸觉得眼生,尽管他们对话时那吵吵闹闹劲头并不感耳生。埃梅为他们俩定亲事教训他们俩,因为他不同意他们各自婚事。埃梅要出面,说不能出什主意,因为不认识他们。他们对重报姓名,再次提醒,他们在里夫贝尔经常伺候。但其中个长长胡子,另个则刮光胡子并让人推平头;正因为如此,尽管仍然是他们往昔脑袋安在他们双肩之上(而不象巴黎圣母院修复过程中换错人物头面),可竟然视而不见,就象胡乱放在壁炉上东西,纵有众目睽睽,竟无人发现,任凭怎找也找不着。但旦得知他们姓名后,马上就准确无误地辨认出他们那隐隐约约音乐般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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