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真见鬼,今晚真多灾多难。奥丽阿娜,我忘了问拔拔尔这双翘头鞋您穿是否合适!”“别急,小宝贝,喜剧院的服装师不是在嘛,他会告诉我们的。不过,您这副马刺,我看不见得就合适。”“找服装师去。”公爵道,“等会见,我的小宝贝,不,我还是请您跟我们一道进屋为好,我们试衣的样子,可以让您好好开开心。不过,我们以后再细谈吧,就要子夜了,我们无论如何不得迟到,以保证盛会能圆满进行。”
我也心急如焚,想尽快离开德-盖尔芒特夫妇。《费德尔》约十一点半钟结束。加上路上的时间,阿尔贝蒂娜该已经到了。我径直向弗朗索瓦丝走去:“阿尔贝蒂娜小姐在吗?”
“谁也没来过。”
我的天哪,这是否意味着谁也不会再来?我焦急不安,阿尔贝蒂娜是否来访愈说不准,我就愈希望她来。
弗朗索瓦丝也觉得倒楣,但起因完全不同。她刚刚把女儿在餐桌上安顿好,让她食用鲜美的夜宵。可听我回府,她要撤下菜肴,摆上针线,装模作样在做针线活,而不是准备吃夜宵,看来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对我说:“她刚喝了一口汤,我硬要她吃点骨头。”就这样,她把女儿吃的夜宵说得再也简单不过,仿佛丰盛一点是罪过似的。即使用午餐或晚餐时,若我不巧闯入厨房,弗朗索瓦丝也会装模作样,象是大家都已经用完餐,有时甚至辩白道,“我刚才想吃一块”或“吃一口”。不过,只要瞧一瞧满桌子杯盘狼藉的样子,也就不用担心她会饿肚子了,我突然闯进厨房,弗朗索瓦丝措手不及,自然来不及象罪犯似地把桌上的杯盘藏起来,再说她也不是什么坏人。接着,她又添了一句:“哎哟,你睡觉去吧,你今天干活已经够累了(言外之意是她女儿不仅用不着我们花费什么,节衣缩食,而且还拼命给我们做活)。你在厨房简直碍手碍脚,尤其碍先生的事,他在等候客人哩。快,上楼去。”她继续不停地说,仿佛不得不动用当妈妈的权威,撵女儿去睡觉,实际上,既然夜宵已经吃不成,她在这儿呆着只不过是做个样子,要是我再留五分钟,她自己也会溜走的。弗朗索瓦丝朝我转过身子,用带有一点她特有的风格的漂亮俗语说道:“先生没瞧见她困得脸都割下来了。”我暗自庆幸用不着与她女儿费口舌了。
我已作过介绍,弗朗索瓦丝出生在一个乡村小镇,离她母亲的故里很近,但无论是水土、庄稼,还是方言,两个地方都各有不同,尤其是居民的某些风俗,更是迥异。因此,“肉店老板娘”和弗朗索瓦丝的外甥女处得很不融洽,不过两人倒有一点共同之处,那就是每当她们出门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