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不论下雨或晴天(1 / 2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埃米莉和我一样喜欢美国百老汇的老歌。她比较喜欢节奏快一点的曲子,像欧文·伯林[1]的《脸贴着脸》、科尔·波特[2]的《当他们跳起比津舞》,而我倾向于半苦半甜的伤心情歌——《今天下雨天》啦、《我从未想到》啦。但还是有很多歌是我们都喜欢的,而且在那个时候,在英格兰南部的大学校园里,发现有人跟你一样喜欢百老汇算得上是奇迹。现在的年轻人什么歌都听。我侄子今年秋天开始上大学,最近喜欢上了阿根廷探戈。他也喜欢最新的独立乐队的随便什么歌,还喜欢艾迪特·皮雅芙[3]。可是在我们那个时候,口味比较单一。我的同学分为两大阵营:嬉皮士型的,留着长发,穿着飘逸的衣服,喜爱“前卫摇滚”;另一类穿着整齐、高雅,认为古典音乐以外的东西都是可怕的噪音。偶尔也会碰到声称喜欢爵士乐的人,但你每每会发现这种人都是半路出家型的——只知道即兴,不懂得应该从认真打造优美的歌曲开始。

所以发现有人也喜欢美国爵士金曲,还是个女生,真是欣慰。和我一样,埃米莉也喜欢收集敏感、坦率的声音翻唱的经典曲目的唱片——这类唱片要么在旧货店里慢慢贬值,要么被父辈们丢弃。她喜欢萨拉·沃恩[4]和切特·贝克。我偏好朱莉·伦敦[5]和佩吉·李[6]。我们俩都对辛纳特拉或埃拉·菲茨杰拉德[7]不太感冒。

第一年埃米莉住在学校里,她的宿舍里有一台便携式唱片机,当时很常见的那种。长得像个大帽盒,浅蓝色人造皮的面,一个内嵌式喇叭。打开盖子以后才能看见里面的唱机转盘。按今天的标准来讲,它发出来的声音够原始的,可我记得我们常常一连几个小时愉快地蹲在唱片机旁,把一张唱片拿下来,再小心翼翼地把唱针放到另一张上面。我们喜欢放同一首歌的不同版本,然后争论歌词或歌手的演绎。那句歌词是应该唱得这么讽刺吗?唱《乔治亚在我心》这歌应该把乔治亚当作个女人还是美国的一个地方?若发现一首歌——比如雷·查尔斯[8]演唱的《》——歌词本身是快乐的,而演唱成十分悲伤,我们会特别高兴。

埃米莉太喜欢这些唱片了,每次我无意中撞见她在和别的同学讲某个自命不凡的摇滚乐队或某个空虚无物的加利福尼亚创作歌手,我都会吓一跳。有时,她会像在和我谈论格什温[9]或哈罗德·阿伦[10]那样开始谈论一张“概念”唱片,我得咬紧嘴唇才不把愤怒表现出来。

那时候的埃米莉苗条、漂亮,要不是她早早就和查理在一起,我相信会有一大堆人追求她。可她从来不风骚、放荡,所以她和查理在一起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与信念的故事,现代高端特种女兵携手身负血仇燕北世子,对决智谋齐天的冷面公子,在历史的飓风下,一起掀开了西蒙大陆这部染血的古卷——百折不挠的秀丽将军,薄凉腹黑的青海之王,血凝如铁的燕北王者,隐忍决绝的怀宋公主,玩世不恭的卞唐太子……当道义遭遇爱情,仇恨与苍生怎样取舍?在弥天灾难忽然降临的那一刻,是该低头认命还是奋起反抗?!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最新小说: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 偏执美人对我求而不得 嘿!曼巴 湿婆之舞 大日坛城 马甲总被当成幕后黑手 穿成残疾黑月光的渣妻后 病弱小瞎子要被哄 拍暧昧照被学长发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