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卢任耸耸肩。
“……还在她们那里时候,令堂就给您写信来。来到这里,故意等几天,没来找您,想等到深信您切都已知悉以后再来;但是现在使惊奇是……”
“知道,知道!”拉斯科利尼科夫突然用最不耐烦懊恼语气说。“这就是您吗?未婚夫?哼,知道!……够!”
彼得-彼特罗维奇气坏,不过什也没说。他努力匆匆思索,想弄清这切意味着什。沉默持续大约分钟光景。
拉斯科利尼科夫回答他时候,本已稍微转过脸来,面对着他,这时突然又重新凝神注视,怀着某种特殊好奇心细细打量起他来,仿佛刚才还没看清他这个人,或者似乎是卢任身上有什新东西使他吃惊:为看清卢任,他甚至故意从枕头上稍稍欠起身来。真,彼得-彼特罗维奇全部外表确好像有某种不同寻常东西,让人感到惊奇,似乎足以证明,刚才那样无礼地管他叫“未婚夫”,并非毫无道理。第,可以看得出来。而且甚至是太明显:他急于加紧利用待在首都这几天时间,把自己打扮打扮,美化番,等待着未婚妻到来,不过这是完全无可非议,也是完全可以允许。在这种情况下,甚至自以为,也许甚至是过分得意地自以为打扮得更加讨人喜欢,这也是可以原谅,因为彼得-彼特罗维奇是未婚夫嘛。他全身衣服都新做,而且都很好,也许只有样不好:所有衣服都太新,也过于明显地,bao露众所周知目。就连那顶漂亮、崭新圆呢帽也说明这个目:彼得-彼特罗维奇对这顶呢帽尊敬得有点儿过分,把它拿在手里那副小心谨慎样子也太过火。就连那副非常好看、真正茹文①生产雪青色手套也说明同样目,单从这点来看也足以说明问题:他不是把手套戴在手上,而是只拿在手里,摆摆派头。彼得-彼特罗维奇衣服颜色是明快浅色,这种颜色多半适合年轻人穿着。他穿件漂亮浅咖啡色夏季西装上衣,条轻而薄浅色长裤,件同样料子坎肩和件刚买来、做工精细衬衣,配条带玫瑰色条纹、轻柔上等细麻纱领带,而最妙是:这切对彼得-彼特罗维奇甚至还挺合适。他容光焕发,甚至还有点儿好看,本来看上去就不像满四十五岁样子。乌黑络腮胡子像两个肉饼,遮住他双颊,很讨人喜欢,密密地汇集在刮得发亮下巴两边,显得十分漂亮。他头发虽已稍有几茎银丝,却梳得光光滑滑,还请理发师给卷过,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就连他头发也并不显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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