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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岛之行(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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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们决定到火岛去。从中西部来的三个女孩子坚持要到海滨游泳,所以林刚预备带她们去火岛的松林滩。林刚在纽约住了十年,总共只去过三四次海滩;他不善游泳,虽然零星地在游泳池里泡过十来次,总也没有学精,最多只能游百来公尺。本来林刚提议请三个女孩子到雷电城去看戏,那儿有全美著名的踢踏舞,可是她们一致反对,嚷着说纽约城里太闷热,要出城下海,清凉片刻。

自从林刚搬到百老汇与一〇三街他那间两房一厅的公寓后,他的住所便变成中国留学生歇脚的地方了。尤其是每年夏季从各路来纽约观光找事的单身女孩儿,许多都欢喜蜂拥到林刚家里。或者直接经朋友的介绍,或者由朋友的朋友间接引进,只要抵达纽约时,打一个电话,林刚便开着他那辆崭新的敞篷雪佛兰到巴士站去迎迓了。

一来林刚长得好玩,五短身材,胖胖的躯体像个坛子,在人堆子里,走起路来穿梭一般脚不沾地似的直兜转子,永远显得十分忙碌。林刚已经三十多了,蛋形的头颅已经开始脱顶,光滑的头皮隐隐欲现,可是他圆胖的脸蛋,却像个十来岁孩儿的娃娃脸,一径是那么白里透红,好像永远不会被岁月侵蚀似的。林刚爱笑,见着人总咧开他的大嘴巴,露出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看起来十分纯真,没有什么心机似的,因此女孩子们喜欢跟林刚来往,因为她们觉得跟林刚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二来林刚是个道地的纽约客,他谙悉纽约所有著名的中国饭馆,而且每家饭馆的拿手菜,林刚都可以如数家珍一般背诵出来。林刚生性慷慨,每次请女孩子去吃饭时,总是点最名贵的菜馆,女孩子们吃得都十分开心,一致称赞林刚是个食家。林刚耐性十分好,带领女孩子们游览纽约时,往往都是从清晨游到深夜,当那些女孩子站在洛克斐勒中心的喷水池旁,裙子被晚风吹得像一朵朵蓓蕾般地绽开来,林刚便咧着嘴笑嘻嘻地对她们说,她们的光临,使纽约增了一倍的光彩。女孩子们都乐了,说林刚是个最称职的向导。

林刚做事已经八年了,他在纽约一家理工学院得到硕士后,便找到一份高薪的差事,过着悠游自在的单身生活。其实林刚人缘好,认识的中国女孩子比谁都多,那些女孩子不管是在纽约的或是从外埠来的,个个都喜欢林刚,说他是个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有人搬家,林刚便忙着开了车去大包小包地替她们搬送。如果有人请客,林刚便开车到唐人街替她们采办菜蔬。林刚会包饺子做馄饨,是个一等名厨,许多女孩子的庆生会都在林刚家举行。女孩子们背底下都叫林刚“林妈妈”,她们绝对没有恶意,只是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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