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就不再提这事儿了。
直到第二学年回校的时候,威廉·斯通纳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来上大学。
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已经是校园里大家都熟悉的身影了。他一年四季都穿着那套不变的黑色平绒套装,白衬衣,系着领结,手腕从外套的袖口里伸出来,裤子在腿上难看地飘荡着,好像那套制服以前是别人穿过的。
随着雇主越来越懒惰,他干活的时间不断增加,而且晚上还要在自己的房间花很长时间做布置的作业;他已经着手又一轮学习内容了,这将让他获得农学院的理学士学位。第二学年的第一个学期,他要学两门基础科学,一门农学院的土壤化学课程,一门差不多要求所有大学生都要修的课程——一个学期的英国文学概论。
最初的几个星期过后,理工课程没有碰到多大的困难;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太多的东西需要记忆。土壤化学课总体上他还很感兴趣;他从来没有想到过,那些黄褐色的土块,他有生以来大部分时间都在打交道的土块,看上去远不是那么回事,他开始隐隐约约发现,自己不断增长的土壤知识,等回到父亲的农场后或许会有用。可是,必修的英国文学概论却空前地让他有些烦恼和不安生。
老师是个中年男人,四十出头,名叫阿切尔·斯隆,他对自己的教学任务态度好像带点嘲弄和蔑视的味道,似乎感觉在自己的知识和能言说的东西之间有道如此深的壕沟,他不愿努力去接近它。大多数学生都既害怕又讨厌他,而他的反应则是一种超然、冷嘲热讽式的好玩。他中等个头,长着副线条深刻的长脸,刮得干干净净;他总是摆出一副不耐烦的姿态:手指不断插进一团蜷曲的灰色乱发里。他说话时语调平板单调,声音勉强从活动的双唇透出来,不用刻意表现或者抑扬顿挫,好像要给那些单词赋予某种自己的声音没有的形状。
离开教室开始做农场的杂活儿或者在那间没有窗户的阁楼房间里学习,对着暗淡的灯光眨眼的时候,斯通纳总感觉到这个人在自己内心的眼前升起来。他很难勾画别的任何老师的脸庞或者回想起自己上过的其他任何课上发生的细节;可是在自己意识的门槛,却经常等待着这位阿切尔·斯隆的身影,还有他那单调的声音,以及从《贝奥武甫》的某些段落轻蔑地信手拈来的词语或者乔叟作品的对句。
他发现像别的课程一样,自己对付不了文学概论。虽然他记住了作者以及他们的作品、年代和影响,第一次考试还是差点没通过,而且,第二次考试也乏善可陈。他读了又读布置的文学作品,占用的时间多得连其他功课都开始受影响了;然而,他读到的纸页上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