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可是现在我就不知道了。就像这土地,一年比一年干枯,干活一年比一年辛苦;不像我还是小孩子时那样肥沃了。县里的人说,他们想到了很多新点子,有很多干活儿的办法,会在大学教给你。他说的可能没错。有时我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也会琢磨。”他打住不说了,手指紧紧攥在一起,紧握着的手放在桌上。“我开始琢磨——”他愁眉苦脸地看着自己的手,又摇了摇头,“秋天了你就去上大学吧。你妈妈和我能应付得了。”
这是斯通纳平生听到的父亲说的最长的一次话。那年秋天,他去了哥伦比亚,到大学报到,注册成为农学院的一名新生。
他去哥伦比亚的时候穿着一套崭新的黑色绒面呢正装,是花了妈妈的鸡蛋钱从希尔斯-罗布克公司的产品目录上订的,还带了件父亲的旧大衣,穿了条蓝色的毛哔叽裤子,这条裤子他每月穿一次上布恩维尔的卫理公会教堂,又带了两件衬衣,两件换洗的工作服,二十五美元现金,那是他父亲用秋收的麦子作抵押借来的。他从布恩维尔步行出发,父亲和母亲老早驾着农场那辆驴拉的平板车送过来的。
那是一个燥热的秋日,从布恩维尔到哥伦比亚的路上尘土飞扬;他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有一辆运货马车出现在身旁,司机问他要不要搭一段。他点了点头,然后坐到马车的座位上。他的毛哔叽裤子到膝盖那里都被尘土染成了红色。他那被太阳和风蹂躏成褐色的脸庞,沾满了厚厚的灰尘,路上的尘土和汗水交融在一起。在漫长的车程中,他一个劲儿地用那双笨拙的手拍打着裤子,不断用手指捋着高耸的浅褐色直发,他的头发就是不肯服服帖帖地贴在脑袋上。
下午晚些时候,他们到了哥伦比亚。司机让斯通纳在城郊下了车,指着一群掩映在高高的榆树中的建筑,“你要上的大学到了,”他说,“你要读书的地方就在那里。”
司机驾着马车离开后有那么几分钟,斯通纳站着没动,盯着那片建筑群。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东西。红色的砖墙建筑从一片宽阔的绿色田地向上延伸过去,这片田地不时被石头小径和小块的花园隔断。敬畏之下,他忽然有种从未出现过的安全和静谧感。虽然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还是在校园的边角走了很长时间,只是观望着,好像自己无权进去。
天色快黑时他才向一个过路的打听去亚什兰·格雷维尔的方向怎么走,这条路将把他带到吉姆·弗特——母亲的大表哥的农场,他要给这个亲戚干活;天完全黑了他才来到那幢木结构的两层的白房子,他就要在这里住下了。他以前没有见过弗特两口子,这么晚了来见他们,他感觉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