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比亚斯点点头。“好吧,让想想。也许是十五年前事,有这个孩子,在艾丽丝镇上学。他有个月没去学校。每天他都告诉他父母他去上学,而每天他都没有出现。就算他们把他留在学校,他也会溜走去别地方。”
“他去哪儿?”
“对。父母想着他肯定是惹什很大麻烦。他是个难对付孩子,跟群难缠人混在起。他们全都成绩差,穿低腰裤。他父母在海滩上经营个小吃摊,所以家里也没多少钱。反正,他父母束手无策,于是就决定跟踪这个小孩整天。这个小孩去上学,第节下课后,他就走。尾随在他后面,最后们到座建筑前,以前从来没有进去过。当时在主街和帕克街路口。你知道在哪里吗?”
“那是图书馆。”
“猜对。你知道当时从来不怎读书。就跟着他上台阶,进后面间图书馆研究室,当时想着,他很可能要在那里嗑药什。绝佳地点,对吧?与世隔绝。可是你知道他拿什吗?”
多,以至于让你很大程度上不是你自己。当然,如果不治疗,肿瘤会长得直到你大脑语言中枢基本上完全失灵。不管怎样,无论们治疗还是不治疗,这种情况最终都很有可能发生。”
古怪是,a.j.想到普鲁斯特[114]。尽管他假装通读《追忆似水年华》,其实他只读第卷。光读第卷就有些吃力,此刻他想到是,至少再也不用去读剩下几卷。“得跟妻子和女儿商量下。”他说。
“对,当然要,”那位肿瘤学家说,“但是别耽误得太久。”
先是坐火车,然后是坐渡轮,在回艾丽丝岛路上,a.j.都在考虑玛雅上大学费用和阿米莉娅是否有能力支付他们买不到年那幢房子分期付款。等到他走在威金斯船长街上时,他想好如果做手术会让他最亲近最心爱人文不名,他宁可不做手术。
a.j.暂时不想回家面对他家人,他就打电话给兰比亚斯,两个人在酒吧见面。
“书,想应该是这样。那是显然,不是吗?”
“他拿本厚厚书。他把《无尽玩笑》读半。你听说过这本书吗?”
“哎,这是你编出来
“给讲个好警察故事。”a.j.说。
“是要听关于个好警察故事呢,还是涉及到警察有趣故事?”
“都行,随你。想听点有意思东西,好让分散下心思,不去想自己问题。”
“你有什问题?完美妻子,完美孩子,生意也不错。”
“晚点再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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