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是北平人。他须活下去,而唯生活方法是挣薪水。他几乎要恨自己为什单单生在北平!
走到西长安街,他看到档子太狮少狮。会头打着杏黄色三角旗,满头大汗急走,象是很怕迟到会场样子。眼,他看见棚匠刘师傅。他心里凉阵儿,刘师傅怎也投降呢?他晓得刘师傅为人,不敢向前打招呼,他知道那必给刘师傅以极大难堪。他自己反倒低下头去。他不想责备刘师傅,"凡是不肯舍北平,迟早都得舍廉耻!"他和自己嘟囔。
他要去见,是他最愿意看到,也是他最怕看到,人。那是曾经在大学里教过他英文位英国人,富善先生。富善先生是个典型英国人,对什事,他总有他自己意见,除非被人驳得体无完肤,他决不轻易放弃自己主张与看法。即使他意见已经被人驳倒,他还要卷土重来找出稀奇古怪话再辩论几回。他似乎拿辩论当作种享受。他话永远极锋利,极不客气,把人噎得出不来气。可是,人家若噎得他也出不来气,他也不发急。到他被人家堵在死角落时候,他会把脖子憋得紫里蒿青,连连摇头。而后,他请那征服他人吃酒。他还是不服气,但是对打胜敌人表示出敬重。
他极自傲,因为他是英国人。不过,有人要先说英国怎样怎样好,他便开始严厉批评英国,仿佛英国自有史以来就没作过件好事。及至对方也随着他批评英国,他便改过来,替英国辩护,而英国自有史以来又似乎没有作错过任何件事。不论他批评英国也罢,替英国辩护也罢,他行为,气度,以至于举动,没有点不是英国人。
他已经在北平住过三十年。他爱北平,他爱北平几乎等于他爱英国。北平切,连北平风沙与挑大粪,在他看,也都是好。他自然不便说北平比英国更好,但是当他有点酒意时候,他会说出真话来:"骨头应当埋在西山静宜园外面!"
对北平风俗掌故,他比般北平人知道还要多些。北平人,住惯北平,有时候就以为切都平平无奇。他是外国人,他眼睛不肯忽略任何东西。凡事他都细细看,而后加以判断,慢慢他变成北平通。他自居为北平主人,因为他知道切。他最讨厌那些到北平旅行来外国人:"星期工夫,想看懂北平?别白花钱而且污辱北平吧!"他带着点怒气说。
他生平大志是写本《北平》。他天天整理稿子,而始终是"还差点点!"他是英国人,所以在没作成件事时候,绝对不肯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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