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章(3 / 6)

他心说,我有点像拜伦。他为自由而战,甘愿为希腊解放牺牲生命。与他不同的是,我并非为自由而战,而是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社会而战。

这就是真正的原因吗?他追问自己。这就是我为什么选择这一切的原因?为了秩序、稳固、和谐而奉献终生?规则。是的,没错,对我来说,规则太他妈重要了。正因为如此,艾丽斯才会对我造成莫名的威胁。我能上天入地,可一遇到她就得俯首称臣。

感谢上帝,并非人人都像她那样,他对自己说,感谢上帝,她那类型就她一个。

他按下桌上内部通话机的按钮,说道:“赫伯[27],请你进来一下,可以吗?”

赫伯特·迈米走进办公室,手里拿着一摞电脑卡片,看上去

,以证明的确是烧了。

我会深信不疑。我会加倍恐惧。

巴克曼将军心绪不宁。他打开大桌子的第三个抽屉,将一张黑胶唱片放进唱片机。道兰的歌,四声道环绕。他默然伫立,静静地听他倾心的一首。

……汝远去,我心忧,独坐长叹,常哭泣,头晕目眩,只身就死,痛入骨髓,绵绵无期。[25]

巴克曼陷入沉思。道兰是第一个写纯音乐的人。他把黑胶唱片取下,换上鲁特琴那张,站在那儿听《泪水古舞曲》。从这支音乐开始,他对自己说,最终发展到贝多芬的弦乐四重奏,千帆竞逐,百舸争流。除了瓦格纳。

他厌恶瓦格纳。瓦格纳之流,比如柏辽兹,让音乐品位倒退了三个世纪。直到卡尔海因茨·斯托克豪森,他的《少年之歌》,才再次将音乐拉回正轨。

他站在桌边,注意到放在桌面上的那张杰森·塔夫纳的4D近照,凯西·纳尔逊所拍。长得真他妈英俊,他赞叹。几乎是种职业性的英俊。好吧,算他是歌手,否则不合情理。他的确长了张演艺界的脸。

他触到那张4D照片,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巴克曼笑了。然后,他又听了一遍《泪水古舞曲》,心中默念:

流吧!我的眼泪……

我真的有警察业[26]吗?他自问。那我怎会如此热爱文学和音乐?是的,他心想,我之所以能成为一名超级警察,皆因我根本不像警察那样思考。举例来说,我从来不像麦克纳尔蒂那样想问题。他这个人嘛,怎么说来着?一辈子活得像头猪。我思考的方式,绝不苟同于那些我们抓捕的普通人,而是向那些大人物看齐。比如目前这个人,杰森·塔夫纳。我有一种预感,可以说是非理性的,但美妙的直觉告诉我,他仍在维加斯。我们肯定能在那儿抓住他,而不是像麦克纳尔蒂所判断的那样,说他照常理出牌,按逻辑行动,早已离开维加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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