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椅子上滑下来,端着酒杯,沿着吧台漫步到露丝·雷身边。他并不指望此刻她能认出自己来,虽然她曾一度觉得他魅力难挡……有些事是永远不会变的,在判断和抓住性爱机会这方面,无人能与露丝匹敌。
“嗨。”他打招呼。
露丝·雷抬
她。
和他隔着好几把椅子。他们曾经有过一段故事,他有些年头没见到她了。虽然年纪大了很多,但她的身材还是保养得很好。露丝·雷。有缘千里来相会。
露丝·雷有个特点:她很聪明,从不会让自己的皮肤晒太多阳光。没有什么比阳光更能加速女人皮肤的衰老,这道理可没几个女人明白。在露丝·雷这样的年纪——杰森估计她现在三十八九岁,阳光会让她的皮肤像起皱的皮革一样粗糙。
另一方面,她穿得很得体。衣着很好地衬托了她那完美的身材。真希望岁月能放过她的脸庞……好在她的长发依然乌黑秀丽,清爽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眼帘上的人工睫毛扑闪,脸颊上的紫色条纹发出辉光,仿佛曾在幻境中被老虎的厉爪摸过。
在他记忆里,露丝从未难看过。此时她未戴眼镜,身穿一袭莎丽,色彩炫目,赤着脚,跟过去一样,她把高跟鞋不知踢哪儿去了。露丝·雷,他咀嚼这个名字。自己缝制衣服。有外人的场合,从不戴双光眼镜……我不算外人。她如今还在读“每月一书”吗?她仍对那些无聊小说乐此不疲吗?她喜欢那些以普通而又怪异的中西部小城镇为背景的小说,主题是性罪恶,怎么看也看不够。
这是关于露丝·雷的另一个事实:她从未停止过对性爱的渴求。他记得有一年,不包括他在内,她和六十个男人上过床。这个纪录还没到达顶峰时,他就趁早抽身了。
此外,她一直以来都很欣赏他的音乐。露丝·雷偏好性感歌唱家、流行民谣,以及甜得发腻的弦乐。有阵子她在纽约的寓所里装了巨大的音响系统,时不时就去闭关,以方便三明治和毫无营养的冒牌冷冻黏滑饮料为生。她能连续四十八小时不停顿地听紫人弦乐的大碟,一张接一张。他向来憎恶这个乐队。
她的这些口味实在是把他给惊到了。因此,对于自己居然是她最爱的歌唱家之一这个事实,他一直感到耿耿。她这种畸形而混搭的音乐品位,他多年来都无法理解。
还记得她哪些事情呢?每天早上几汤勺黄油状维生素E。奇怪的是,这东西竟然对她产生了作用:每一汤勺都让她的性欲有所增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欲望。
他还记得她讨厌动物。这令他联想起凯西和她的猫多梅尼科。露丝和凯西绝对合不来,他心说,不过这又有何干呢?她们永远都不可能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