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程度反侦查能力,可能专门学习过刑事侦查策略或曾受过打击处理,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比较偏爱刑侦涉案类题材文艺作品。
从地域属性来看,三起杀人案件均无现场感知人,因此,武昌得知凶手口语、衣着打扮等信息。登时,三起杀人案件均发生在本市,切分散于不同地区。据此,可以推断凶手位本市居民。凶手非常熟悉作案现场周边环境,现场出入口都经过精心安排。因此,凶手可能已在本市居住十年以上。
对凶手心理熟悉分析是方木犯罪心理罪画像重点。在方木看来,凶手具有异于常人,切相对稳定心理素质。有独特报应现念,相信恶行与恶果之间必然联系。从认知风格来看,偏爱独立切细致入微思考方式,很少征求他人意见。敏感,多疑,自控制能力强。对作案现场条件有较高观察力,应变能力及行动能力较强。情感丰富,有独特且强烈善恶观。肯呢过有宗教信仰。行事风格谨慎、周详,执行果断。
尽管上述分析表明凶手是个内心强大敌人,然而方木仍燃认为他存在某种程度心理异常。鉴于三起杀人案中均无女性被害人,切现场信息中并没有性行为反常因素,因此方木认为凶手心理异常主要反映在人格障碍上。
首先,凶手作案手法具有高度破坏性和攻击性,行为受较原始报应观念(以牙还牙,以血洗血)驱使。以凶手自身素养而言,不可能不知道魏明军、姜维利及吴兆所谓“恶行”仅仅是般违法行为、轻微刑事犯罪,甚至只是违反道德。然而,他仍然固执地认为他们必须付出生命代价方可消弭其罪过。在这个过程中,刑事可能在内心完成自道德辩护,消除自约束屏障。同时,也可能对死者进行丑化,甚至将其视为实现其价值观工具,而不是个活生生人,从而再强化杀死对方动机。这注意是,富都华城纵火杀人案反映出凶手开始有意将犯罪手段升级,从危及单个人生命安全至公共安全。换句话来说,为实现其内心所谓“公平”与“正义”,不惜威胁到吴兆意外其他住户生命和财产安全。只是种比较典型反社会型及偏执型人格障碍。其次,凶手有意选择些引起较大社会反响新闻事件当事人作为加害目标。然而,从案发期间来看,具有轰动效应负面新闻何止三起?从工程事故到食品安全,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层出不穷。凶手只选择在本市发生新闻事件,切只选择魏明军等三人则耐人寻味。方面,凶手可能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长事件离开本市,难以扩大其“以恶制恶”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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