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理属性来看,凶手为男性,年龄在25岁-35岁之间。身高在170-175cm之间,体重在75-80公斤左右。体格健壮,体表特征及步幅特征不详。惯用手为右手,肢体无残疾。
对凶手生理属性分析结论为较模煳。原因在于凶手除半枚残缺足迹外(在第47中学杀人案现场提取),并没有在现场留下可供鉴证痕迹。因此,只能大致描绘出凶手身高及体重。不过,这三起凶杀案件现场来看,凶手曾有徒手制服死者及负重等情节方木据此推断凶手位体力较好青壮年。从其中两起案件中,束缚死者手脚胶带缠绕方向,可推断出凶手惯用手位右手。
从社会属性来看,凶手未婚或已离异,没有子女,独自居住,或另有住处。居住地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经济状况尚可。主要依据是凶手往往要为犯罪做大量准备活动,如果与他人同居会有诸多不便。另外,现场种种痕迹表明凶手拥有可自行支配机动车辆,据此可推断凶手经济状况。
凶手有较高学历或通过自学具有相当文化程度。关注社会动态。有阅读报纸及新闻习惯。可能从事技能型工作或自营职业,有定可供自由支配时间。其中凶手所处黄金可能接触到非常用类药品,例如乙醚等强效麻醉剂。凶手有相
,点勘验价值都没有。”
“那车辆附近呢?”方木不甘心,又追问道。按照警方推测,凶手本人将车开到消防道上,那,在车辆附近也许会留下足迹。
“考虑过这种可能。不过,凶手在作案时肯定戴脚套,因为在驾驶座下方只提取到死者吴兆光足迹。另外,火灾发生后,多人到车辆附近查看,最后还把车辆生生撞开,地面痕迹肯定被破坏。”
方木大失所望。米楠察觉到表情变化,想想,又补充句:“没发现那个足迹,并不意味着他没到现场,不是?”
这只是安慰。从证据角度来看,只有发现并提取到那个足迹,才能证明系列案件为同人所为,而不是想反。
再留下也没什意义,方木起身告辞,米楠送他到门口,问道:“心理画像做怎样?”
“分析得差不多。”方木随口说道:“明天开案情讨论会,你去?”
“去”米楠神色犹豫,副欲言又止样子。
方木心里动,停下脚步,用眼神询问她、“你有没有想法,”米楠堪酌着词句,“像凶手那谨慎人――甚至在有些现场还用脚套――怎会留下足迹呢?”
自本年度9月份起,本市接连发生三起手法诡异杀人案,经警方分析认定,可初步判断三起案件系同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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