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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夏商周三代:血缘纽带的扩大(5 / 10)

过于理想化的描述,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么规整,但大致是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的。比如姬姓族人,虽然同样和周王一样姓姬,但是因为血缘远近不同,在社会上就处于不同的阶层。谁在血缘上离周王近,谁就位于社会上层,成为中高级别的贵族;谁在血缘上离嫡长子远,谁就处于大家族社会地位的下层,成为士或者平民。

周天子的家族是这样,其他周代贵族家族也是这样。周代每一个宗族其实就是一个小小的“国家”,嫡长子世袭“宗子”之位。嫡长子就是家族的国君,正是因此,铜器铭文中的他干脆被尊称为“宗君”。

只有身为嫡长子的“宗君”才有权主持祭祀祖先的活动,也只有他才有权掌管本家族的共同财产。

因此《礼记·内则》说,家族内部,最有权威的是宗子。旁系子孙“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虽众车徒,舍于外,以寡约入。子弟犹归器、衣服、裘、衾、车马,则必献其上,而后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于父兄、宗族”。

也就是说,如果你血缘地位低,即使因为特殊原因发了横财,比宗子更富有了,但是你在宗子面前仍然要毕恭毕敬,而且在衣服、器用、车马的享受上都不得超过宗子。不能在宗子面前摆谱,不管你是坐着多好的车来的,也要远远地停在门外。你要是有好的衣服、好的车马,则必须把最好的部分献给族长,你只能用次等的。

所以这就导致了上古时代中国特色的敛财方式,即“先贵而后富”:你在血缘谱系上地位越尊贵,支配的财富就越多,就越容易富有。这就形成了中国政治权力的“超经济强制”的传统。

当然,我们以上说的都是周人,也就是“国人”。西周社会分为“国人”“野人”两大阶层。所谓“国人”是统治阶层,以征服者的身份来到各诸侯国,定居在城邑当中。“野人”指被征服阶层,土著居民,居住在城邑之外,耕种田地,交纳赋役。被征服阶层同样按宗族划分,每一个宗族自我管理,共耕一片井田。

所以,在血缘时代,血缘地位和权力地位是完全一体的。周代的家与国是合一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不只是政治关系,更是血缘关系。“由宗法所封建的国家,与周王室的关系,一面是君臣,一面是兄弟伯叔甥舅。而在其基本意义上,伯叔兄弟甥舅的观念,重于君臣的观念。”[46]

所以我们看,自从开天辟地以来,中国人从氏族、部落到邦族,再到国家,血缘家族一再扩大,到了周朝,这种宗族意识达到了顶峰。可以说,在三代以前,中国人是完全生活在宗族之中的。“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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