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官时期,曾国藩立下“不靠做官发财”铮铮誓言。但是,做个清官其实是很痛苦。由于经济压力如此之大,所以在曾国藩日记中发现条很有意思记载,那是在道光二十二年(1842)二月初十日段日记,他说“座间,闻人得别敬,心为之动。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至形诸梦寐”(46),就是说白天跟人出去吃饭,个朋友在酒桌上聊起来,昨天有人送他笔别敬,数目很大。曾国藩当时就很羡慕。又想起昨天晚上自己做梦,梦见有个朋友发财,发几十两银子财,他在梦中就羡慕得不得。他反省起这两点,觉得自己实在太下流,好利之心在梦中都不能忘,可见自己已经卑鄙、下流到什程度。还有段日记也很有意思,在这年十月十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说:“两日应酬,分资较周到,盖余将为祖父庆寿筵,已有中府外厩之意,污鄙至于此!”(47)这是什意思呢?就是回想起来这段时间随朋友分资都很周到,谁通知,都去,而且随钱都很多。为什这做呢?今天想明白,过几天祖父生日到,准备在北京摆几桌,通过祖父生日收点儿贺礼,以度过目前财政危机。想想自己是个堂堂京官,个要发誓学做圣人人,居然打这点儿小算盘,实在是太要不得,在日记当中痛骂自己。通过这两则日记记载,认为并不能说明曾国藩这个人本性是多卑污、多贪财,只能说明清代财政制度是多不合理。在这种财政制度下,惩罚是清廉之员,鼓励是贪,,g。
做初级低级京官时是这样,做“副部级”高官,不主动伸手捞钱曾国藩收入仍然不高。
清代侍郎级高官,年俸百五十五两。加以恩俸和禄米等补贴,年收入共可达六百二十两,此外还有些公开灰色收入。咸丰初年(1851),曾国藩兼署礼、吏、兵、刑、工五部侍郎,在好几个部领津贴,收入应该更高。但是随着交往等级提高,开支也随之增加。比如交通费年就要四百两,所以清代侍郎仍是介穷京官。
所以曾国藩在北京经常借钱,曾国藩日记、账本上借银数量,逐年增长,在升任侍郎后道光二十九年(1849)七月十五日,他在家书中提道:
今年在京用度较大,借账不少。
咸丰元年九月初五日,他更是说:
但京寓近极艰窘。
这时他外债已经千多两。做堂堂“副部长”,居然掏不起回趟老家路费,不知今日读者读这段资料,会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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