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九年(1849)三月二十日,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家信中说: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45)
在有关曾国藩数据文件中,们没有发现任何笔营求私利记载,但困窘生活确实使道学家曾国藩在京官生涯中不断为利心所扰,并导致不断地自批评。
个“笑话”很快腾于众口,风传全城。人们见他,都“目笑存之”,笑眯眯地看着他,谁也不说话,显然他们在背后议论他已经很久。这令曾国藩无地自容。
因此,曾国藩在咸丰二年(1852)几乎成京师人人唾骂人物。
在北京最后段日子,曾国藩动辄得咎,精神十分痛苦,越来越想念家乡。国事颓唐,他百计奋斗,却丝毫无补,不免又次萌生退志,多次表示,想回老家。
但是他遇到个现实问题:没钱,拿不出回家路费。
早在道光末年,曾国藩就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家省亲,所以不能者:则京城欠账将近千,归家则途费接礼又须数百,甚是难以措办……”(44)
为什在大清王朝做到“副部长”,却连回家钱都没有?
主要原因就是清朝低薪制。
在清朝俸禄体系中,曾国藩这样七品文官,年俸是百二十五两白银。用购买力换算方法,可以算出晚清两白银购买力,大概相当于今天二百元人民币。因此曾国藩年工资大约相当于今天两万五千块钱,个月两千零八十块钱。今天个京漂这点钱都不够花,曾国藩那时当然也不够花。
在当时等级社会,*员和平民生活是截然不同。比如朝廷对*员服装有着明确而烦琐要求,如果置办齐年到头几套官服,就要花掉六百两左右白银。再比如*员不能和平民混居,至少要租套独门独院四合院。曾国藩在绳匠胡同租套四合院,年租金是百六十两。关于曾国藩日常生活收支,曾经专门写过两本《给曾国藩算算账》,有兴趣读者可以参考。
因此在那个时代做京官实际上是个赔钱事。很多京官解决财务赤字,只有两个办法。个是靠家里补贴,另个是营谋灰色收入。很多地方官愿意结交京官,让他们在北京为地方官探路。很多京官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巨额灰色收入。但在曾国藩资料中,们找不到任何笔这样记载。因为曾国藩已经发誓要“学做圣人”,他理学修养体现在经济生活上,就是不谋求任何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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