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着令人羡慕父母,有着漂亮又能遮风挡雨家。
而且还那样聪明,好像什都懂。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个漂亮成绩,又很有能力。
甚至他们两个人之间,霍誉非做饭也要比他做好吃点,写字也要比他写好看点。
就算是穿着最为廉价衣服,也不能遮掩他身上天之骄子自信和光。
顾骋把脑袋埋在膝盖上。
假期里连续五六天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不累吗?
因为长时间久站,他小腿常常硬肿,要在门口活动很久,走进家门时候才不会被霍誉非发现。最开始拍平面,因为毫无经验和人脉,无论什原因重拍,最后都只有他被摄影师卷着剧本批头大骂。他也只能诚恳道歉,请对方不要换人,再给他次机会。
而转头面对自己喜欢人,他只会笑着说“今天学到很多东西”。
他也确实是这认为。
因为每天,在自己正在做事情上,他都在进步,都在成长。
从来不知道。
他不知道东西还有很多。
很多很多霍誉非出生就视作理所当然东西,对他来说,如果没有个特殊契机永远也不可能解。
后面话顾骋没有继续说下去,也不想说下去。
让他在自己喜欢人面前承认自己没用,其实已经很让他难堪。
”
是,太幼稚。
因为他注意到很多,开始震惊之下,而被他忽略细节——
又厚又软却干净得连最上面那层细绒都白得发光地毯。
圆润光滑没有丝毫接缝有着象牙般质感沙发椅扶手包边。
更加失落。
所以能够做什
这让他信心满满,自己每天都更加有能力对自己喜欢人更好点。
他从来不会对霍誉非有任何要求,因为在他眼里,对方已经是最好。
而现在他也忽然得知,对方确实是最好。
甚至还要更好点。
比他所能想象要更加好——
可能是,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为他遮风挡雨缘故。
他喜欢个人方式,就是竭尽所能对他好,让自己成为那个,对方可以依靠人。
就算让他吃再多苦,也没关系。
也会很快乐。
边兼顾学业边各种兼职,不累吗?
桌子上散落几颗在玉宝斋也能标到天价玛瑙樱桃。
弧形阳台上细密精致几乎找不到点瑕疵线脚。
被夜风鼓鼓吹起,却又被尾巴上颗颗编织着流苏络子珍珠拉回来玉白纱帘。
更不要说这栋房子所占面积、所处地段。
至少距离B市繁华中心不会太远,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市区有这样大片闹中取静僻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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