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个女仆开口说,“之前听管家说,是少爷回王都?”
“是吧,可惜们都没有见到少爷。”
“听说他和大公阁下长得很像呢,今年才刚刚成年,应该也是很好看人吧。”
“不过他回来好像就被送进王宫吧。”
“嗯,陛下,似乎是少爷舅
“陛下身体不太好,们大公多照顾些也是应该。”
“他们都说大公和陛下是那种关系……恐怕也只有陛下,才配得上大公阁下吧。”女仆在提起伯克安格大公时候,口吻里都有种难以抑制憧憬和倾慕。
“大公阁下啊……”另个女仆发出声感叹,两人都捧着脑袋,眼神略有些迷离。
伯克安格当年到达王都时候,在贵族中都引起轰动,更何况这些仆从。
这栋房子里女仆不是已经做多年老仆,就是经常被更换新仆从。原因很简单,经常有女仆抵受不住伯克安格魅力,做出些失去理智事。
比起裴森自己,利用佩克斯才是最好办法,这只魔兽现在是裴森宠物,在游戏系统之下,身为宠物佩克斯天然能够和裴森沟通交流,这是别人不具备优势。
当然,前提是能够驱使得动这只懒猫。
佩克斯以与身材不相符敏捷程度悄悄从侧蹿进伯克安格家花园。
它知道这是前主人父亲家,作为只高等魔兽,佩克斯智商并不低,它平时看起来像是只正常猫,但其实论智商水平,不会比人差。
花园里静悄悄,个人都没有,它转圈,连园丁、女仆或者男仆都没瞧见,这里仿佛根本没有人住!
所以很经常,这里女仆不超过三个月就会更换几个。
这两个年轻女仆刚来这里还没满个月,实际上只见过伯克安格几面,他就住到王宫里去,基本上不回来。
但这并不妨碍两人对只见过几面大公阁下生出无法自抑倾慕之心。
这天下不喜欢美人,到底是极少数。
佩克斯在原地听着两位发半个多小时花痴,听得昏昏欲睡,慵懒地趴在地上根本没有丝毫防备之心。
佩克斯没有犹豫,跑进那栋华美大房子,和它相比,金玫瑰庄园房子就好像是乡下小屋子,怪不得以前伊格尔主人老是嫌弃金玫瑰庄园呢。
然而,这栋大房子里除几个扫洒女仆之外,也根本没人在,主人根本不在家中,仆从也就显得格外懒散。
佩克斯疑惑地在这方面到处看看,完全没有找见人,索性就蹲在个角落里听两个女仆聊天。
反正好像也不危险,就不用辛辛苦苦地躲进暗影里吧?
“……去王宫已经好多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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