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现在猫比之前瘦多,应该不至于再被从暗影里挤出来。
猫真会很害怕,那个萨丁好厉害,根本就很难躲掉!
“其实被抓到也没有关系,萨丁认为你是少爷猫不会太为难你。”
佩克斯非常不想动,但是在裴森严厉目光下,还是只能磨磨蹭蹭地出门。
在夜晚时候,只黑猫在外面跑动几乎不会引起人注意。
裴森在伯克安格住处外转圈,然后安静地在两条街外找家带住宿酒馆暂时住下来,开始想办法打听消息。
他在路上足足花十九天到时间,这还是他近乎日夜兼程,只休息最短时间来恢复精力所用天数。
因此,他看上去有些疲惫,而佩克斯更是因此瘦圈,肥猫好不容易养起来膘掉不少。
“佩克斯,你听说。”坐在酒馆那张称不上太干净床上,裴森看着精神比他更萎靡黑猫,“你今天想办法混进伯克安格府邸内看看,试着能不能听到什消息。”
佩克斯有气无力地“喵”声,你为什要这为难猫?猫根本不会做这种事!
口中永恒之城。
坚固石头城墙与这座城市地下巨大魔法阵连在起,在有外敌入侵时候,可以成为附着魔法力量坚不可摧道屏障。
“到,少爷你在哪里呢。”他轻轻说着。
然后索性拉下斗篷帽子,露出俊美秀雅容貌,牵着马进入王都。
在这里裴森丝毫不怕有人认出自己,因为除萨丁和阿特维尔几人之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长什模样。
“暗影猫就该做这种事,”裴森仿佛知道他在想什,强调说,“并没有让你去打架,只是去打听消息,而且照理来说伯克安格府邸并不会太危险。”
又不是让它去莱瑟所在王宫。
谁说不危险?猫才不上当,那位大公身边肯定有很多保护者。
再说,万碰上萨丁怎办?
“如果真看到萨丁,你就躲在暗影里,千万不要被他抓到。”
而且,在艾斯米亚王都,他继续戴着黑色斗篷帽子遮掩容貌,只会看起来鬼鬼祟祟,很可能会引起王城守卫注意。
比起其他地方,人贩子至少不敢在这里猖狂行事,这里毕竟是艾斯米亚王都。
不过,进城之后,他在为这座巍峨城市震撼,并不在意自己吸引许多目光。
裴森非常低调,在城内稍稍转圈,见到那座华丽到全部都是用种特殊石料建造艾斯米亚王宫,也在附近看到伯克安格内务大臣府。
伯克安格作为王国大公,是有自己另外封地,不过他常年都住在王都,封地由总管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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