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屋里头,前头桌子还坐两个。看你才进门就认出们。”
“认出你。”说,“本来在想,你不是警察就是凶手。”
“耶稣基督,想什呢?这地方不错,你没事就到这里晃荡吧?”
“没以前那经常。”
“这儿挺舒服。可惜今天只能喝咖啡。改天非来这儿喝酒不可。今晚他们咖啡销路特好,有你跟。还有前头那两个
那时也是在这条街上。
继续往市中心走去。几次越过肩膀朝后看,水星车直跟在后头保持着不到个街区距离。
神经直绷得很紧,到以前拔过枪路段时尤其紧张,忍不住频频回顾,等着看这辆车子斜向朝冲来。有回听到嘎吱刹车声响,不由自主打个突,这才发现那声音起码是两个街区以外传来。
神经过敏。
走过曾经倒在人行道上翻滚地点。查看当初酒瓶摔破地方。那儿还有些玻璃碎片,不过不能确定是不是同样碎片。每天都有很多打碎酒瓶。
扔在巷子里,自生自灭。”
“好主意。”
“让给你拿把枪好吗?”他直视眼睛,“你已经有把,”他说,“在身上,现在。对不对?”
“从来不需要手枪。”说。
那会儿也不需要。走出顶尖酒吧时,把手插进口袋,摸着那把点三二枪托和枪管。谁需要它?
继续路走向阿姆斯特朗酒吧。到那儿,走进门,点份胡桃派和咖啡。右手还是插在口袋里,四下环顾,个人也没漏掉。吃完派后,右手插回口袋,左手拿起杯子喝咖啡。
过会之后,又叫杯咖啡。
电话铃响,特里娜去接,然后走向吧台。那儿坐个粗壮家伙,发色暗金。她跟他说什,他便走向电话。他谈几分钟,四处张望下,走到这桌来。他两手都在能看到地方。
他说:“斯卡德?叫乔治·莱特纳。想们没见过。”他拉过张椅子坐下,“刚才是乔。”他说,“外头没啥动静,啥都没有。他们全在水星车里孵蛋,另外还有两个神枪手等在对街二楼窗口。”
“很好。”
这样把小枪根本就没多大威力。
尤其是你又没法强迫自己扣下扳机。
走在街上。还在下雨,但雨势并没有增大。压压帽檐,仔细环顾四周。
水星轿车停在街对面。认出它是因为它有皱褶挡泥板。站着没动,那车开始发动引擎。水星已经掉头。朝开来。绿灯亮,走到对街。
把枪握在手里,手插在口袋里。食指搁在扳机上,还记得前不久扳机在指下颤动感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