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摩门教先知和开国元勋们写书——不是用来好好研究,而是用来好好珍惜,因为它们堪称完美。被教导,像麦迪逊那样人话,要被视为模板,应当把自己思想石膏倒进这个模子,按照它们完美无瑕模型轮廓重塑自。读这些书是为学习该思考什,而不是如何自己思考。与上帝无关书则被驱逐,它们是种危险存在,不可抗拒地强大而狡猾。
为撰写论文,不得不换种方式读书,不让自己陷入恐惧或崇拜。伯克捍卫过英国君主制,因此父亲会说他是,bao政代理人,他不会允许家里有这样本书。信任自己,去阅读这些文字,让感到阵激动。读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作品时,也感受到类似兴奋,尤其是在放弃他们结论而支持伯克观点,或者是在看来他们观点并无本质上不同,只是形式不同而已。这种阅读方法中植入些奇妙假设:书并非儿戏,也并不软弱。
写完这篇论文后,把它发给斯坦伯格教授。两天后,又到们见面时间。他隔着桌子盯着,言不发。等着他开口说这篇论文是场灾难,是种无知思想产物,说它不自量力,引用材料太少,得出结论太多。
“在剑桥教三十年书,”他说,“这是读过最好论文之。”
对侮辱有备而来,但没有准备好接受这个回答。
斯坦伯格教授定对这篇文章作更多评论,但什也没听到。脑海中充满个痛苦需求:离开那个房间。那刻,不在剑桥大学钟塔里。重返十七岁,坐在辆红色吉普车里,而爱男孩刚刚碰手。落荒而逃。
比起仁慈,更能容忍任何形式残忍。赞美对来说是种毒药,被它噎住。期望教授对大喊大叫,他没有这样做反而让头晕目眩。丑恶面必须得到表达。如果不是用他声音来表达,就需要用自己声音来表达。
不记得是怎离开钟塔,也不记得那个下午是怎度过。那天晚上有个正式晚宴。大礼堂被烛光照亮,很美,但感到开心还有另个原因:没有着正装,只穿黑衬衫和黑裤子,以为在昏暗烛光下人们可能不会注意到这点。朋友劳拉姗姗来迟。她解释说她父母来看望她,带她去法国。她刚回来。她穿条深紫色百褶裙,裙摆在她膝盖上方几英寸处。时之间,觉得这条裙子很*荡,直到她说这是她父亲在巴黎给她买。父亲送礼物不可能*荡。在看来,父亲送礼物是个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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