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迷惑不解。我还以为她是被人挖走了。“那你为什么要辞职呢?”我感到不解。
“我没有辞职,苏珊。查尔斯把我开除了。唉,是他叫我离开。我不想走的。”
查尔斯不是这么和我说的。我敢肯定,他说的是她递交了辞呈。那时已经五点半了,我想去见安德鲁前回办公室一趟,查看一下我的电子邮件。但直觉告诉我,我不能就这样离开,必须问清楚。“你赶时间吗?”我问她。
“不。不算赶。”
“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我不喜欢小说中的巧合,尤其是推理小说中的巧合。侦探小说的成功是靠逻辑和推理。侦探不应该需要靠老天垂青得出结论,但这只是我心中的那个编辑一厢情愿的看法,不巧的是,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我在五点零二分下了火车。在一个八百五十万人口的城市,成千上万人来来往往的出站厅里,我碰到了一个熟人。她的名字叫杰迈玛·汉弗莱斯。直到不久前,她还是查尔斯·克洛弗在三叶草图书公司的私人助理。
视线落在她身上的那一瞬间,我就认出了她。查尔斯总是说,她具有那种在人群里都能闪闪发光的笑容,而这也是最先吸引住我目光的原因。在灰蒙蒙的通勤人潮中,她孑然一身,兴高采烈。她身材苗条,面容娇美,金发飘逸。她只有二十五岁左右,依旧保留了学生时代的蓬勃朝气。我记得她曾和我说,她进入出版业是因为她热爱阅读。我已经开始怀念她在办公室的日子了,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离开。
她也几乎同时看见了我,向我挥手。我们朝对方走去,我以为我们只是打个招呼,我想问问她的近况。但事情却没那么简单。
“你还好吗,杰迈玛?”我问。
“我很好,谢谢你,苏珊。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对不起,我没来得及道别。”“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去参加巡回签售,等我回来,你已经离职了。”
我们去了紧挨着台的一家脏兮兮的酒吧,环境实在堪忧。我给自己买了一杯金酒加奎宁水,但酒水上来之后冰块却没加足。杰迈玛点了一杯白葡萄酒。“所以,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杰迈玛皱起眉头。“说实话,我也不确定,苏珊。我真的很喜欢在三叶草图书公司工作,查尔斯大部分时间都还好。他有时会发脾气,但我并不介意,因为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是我的工作职责。总之,我们大吵了一架——就在你去巡回签售的那几天
“我知道。”
“那你现在在哪儿?”
“我和父母住在奇斯威克[1]。我正要去——”
“你在哪儿工作?”
“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她咯咯地笑,掩饰内心的紧张,“我还在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