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扔进垃圾桶里的冲动。我讨厌别人拼错我的名字,尤其是核实清楚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几封邀请函,发票……日常的那些东西。在一沓信的最下面有一个A4纸大小的棕色信封,里面显然装着一份稿件。这很少见。我从来不会阅读主动寄来的稿件。没有人这么做了。但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拼写正确),于是我把它拆开,看见首页有两行字:
死神在踏步
唐纳德·李
我思考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常春藤俱乐部的那位服务员写的书,就是看见艾伦·康威后摔掉盘子的那位。他声称是艾伦偷走了他的创意,把它用在了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第四本小说《暗夜的召唤》里。我仍然不太喜欢他的书名和开篇第一句话(在布莱顿的亭台剧院里上演过数百起谋杀案,但这是第一起真实发生的案子),不是很吸引我。我觉得,想法不错,但是表述太过平淡,措辞也有些笨拙。但是我答应过他要读读看,查尔斯不在,而我满脑子都是艾伦,我想,不如就现在吧。有茶喝,何乐而不为?
我跳着读了大部分内容。这是我掌握的技能。通常,在看到第二章或是第三章结尾的时候,我就可以判断出这本书我喜不喜欢。不过如果要在选题会上讨论,我会坚持看完最后一页。我花了三个小时读完这本书,然后翻出一本《暗夜的召唤》,两相比较起来。
摘自艾伦·康威的《暗夜的召唤》
第二十六章,谢幕
福莱公园的剧院里,一切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詹姆斯·弗雷泽环顾四周,感觉这一切都不可避免。他放弃了当演员,成为阿提库斯·庞德的助手,他协助的第一个案子将他带到了这里。这座建筑甚至比他初次见到的时候还要破旧,舞台已经被清空,大部分座椅靠着墙叠成一摞。红色天鹅绒幕布被拉到一旁。无所遮挡,也没有好戏上演,它们看上去无精打采、破破烂烂,无力地挂在绳索上。舞台就像是一张打着哈欠的嘴巴,这也是许多被迫坐在观众席的年轻观众在观看校长出品的《阿伽门农和安提戈涅》时脸上的表情,如今显得充满了讽刺。唉,艾略特·特维德不能再表演了。他就是丧命于此,一把刀捅进了他的咽喉一侧。弗雷泽还没有习惯谋杀,有一个念头让他尤其胆寒。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当着一屋子孩子的面杀人?校园剧表演那晚,小男孩和他们的父母——三百人坐在黑暗里。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将那一晚从脑海中抹去。
在剧院里断案对庞德来说得心应手。他把座位分成两排,面向他。他站在舞台前,倚着他的红木手杖,但就算叫他站在舞台上,他也毫不怯场。现在是他表演的时刻,也是整部